15歲少年捷運把玩折疊刀遭送警
據悉,15歲少年昨天深夜近11時許,搭乘台北捷運淡水線往象山方向,途中少年從包內掏出一把折疊刀把玩,鄰近其他乘客發現趕緊按鈴通報站務人員。不久列車抵達明德站,站務人員上車了解,現場並無傷人或恐嚇維安情事,旋即將少年帶下車,交由捷運警察處置。
少年攜塑膠刀搭捷運 依法送辦
經捷運警察隊檢視少年所持是一把塑膠折疊刀,後續仍移交北投警分局石牌派出所查辦,警詢後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1項第1款移送法院裁處。
捷運禁帶刀械違者最重罰百萬
北投警分局呼籲,捷運車廂內禁帶刀械或危險物品,違反者可依《大眾捷運法》第50條之1第1項第1款規定,旅客未經許可攜帶刀械或剪刀等危險物品進入大眾捷運系統路線、場、站或車輛內,處1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另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1項第1款規定,無正當理由攜帶具有殺傷力之器械、化學製劑或其他危險物品者」,處3日以下拘留或3萬元以下罰鍰。
車廂遇亮刀 警揭自救關鍵
警方提醒,民眾遇到車廂亮刀時,應先保持冷靜,切勿激怒對方,迅速觀察周遭環境與逃生路線;或利用車廂座椅、包包或柱子作為遮蔽物尋求掩護。同時尋找車門旁的緊急通話按鈕,通知司機與行控中心,並報警求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