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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育家庭大確幸!未成年子女每人增5萬元免稅額 房屋及地價稅可再減免

行政院會今通過攸關新婚、育兒家庭報稅優惠的3部法令。施智齡攝 zoomin
行政院會今通過攸關新婚、育兒家庭報稅優惠的3部法令。施智齡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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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施智齡/台北報導】為落實「人口對策新戰略」家庭支持方案,行政院會今通過《所得稅法》、《房屋稅條例》及《土地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在中央稅(所得稅)部分,將受扶養未成年子女的免稅額從每位10.1萬元,提高至15.15萬元,明年報稅即適用,預計237萬人受益,減税總額估達80億元。地方稅部分,則授權地方政府針對持單一自住房、符合條件的婚育家庭,得適當減免房屋稅、地價稅,全國減稅額約50億元至75億元。

總統賴清德在就職兩周年推出「人口對策新戰略」18項家庭支持措施,牽動多部法令修正,行政院近期已通過《性別工作平等法》、《就業保險法》,以及《軍人保險條例》修正草案,考試院通過《公教人員保險法》,教育部也修正發布就學貸款辦法。行政院會今鎖定婚育家庭減壓,進一步通過《所得稅法》、《房屋稅條例》及《土地稅法》部分條文修正案。

其中,《所得稅法》修正第17條、第126條,提高納稅義務人扶養之未成年子女「免稅額度」,從現行每人10.1萬元,增加50%到每人15.15萬元,減輕育兒經濟負擔,減稅金額推估落在2,500元~2.02萬元間。

修法條文明定追溯自115年1月1日起適用,亦即立法院完成修法後,納稅義務人於116年5月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可列報減除。財政部表示,預計有237萬人受益,減稅利益約80億元。

房屋稅、土地稅部分,現行法規範全國單一自住房屋課予房屋稅 1%,房屋坐落土地課予地價稅2‰,為減輕育兒家庭租稅負擔,行政院會通過修正《房屋稅條例》第5條之1 、第6條,及《土地稅法》第17條之1、第19條修正草案,授權地方政府對新婚2年內、或育有未成年子女之婚育家庭,就其持有全國單一自住房屋及坐落土地,「得再減免房屋稅及地價稅。」此部分,除中央修法,也需待地方政府完成房屋稅及地價稅自治條例修法後實施。

財政部說明,前述兩稅法修正,預計有100萬戶以上受益,減稅利益約50億元至75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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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庭支持篇 # 免稅額 # 房屋稅 # 土地稅 # 行政院 # 卓榮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