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駕駛拒檢逃逸撞上騎士!再加肇事逃逸罪
仁武分局指出,鳥松分駐所員警昨晚巡經鳥松區中正路與文前路口時,發現張男駕駛的轎車未開大燈,隨即上前盤查,但該車不僅拒檢還加速逃逸,警方立即鳴笛在後方尾隨,過程中,張男在大仁北路上不慎擦撞33歲張姓男騎士,警方立即通報119送醫,所幸無大礙。
張男擄人勒贖、毒品通緝犯!怕坐牢死命逃
張男暗夜大街上橫衝直撞,為避免他闖紅燈、危險駕駛,警車持續保持距離尾隨在後,直到該車在松浦北巷自撞某倉庫大門停止,隨後下車欲逃離現場,員警才衝上前壓制張男。
後續,警方查證張男身分,赫然發現他遭嘉義地檢署及高雄地檢署通緝在案,分別是擄人勒贖及毒品等罪嫌,因此當場逮捕;詢後全案依擄人勒贖、毒品案通緝罪嫌及依毀損、公共危險、肇事逃逸等罪嫌移送偵辦。
而張男逃避刑責,一路拒檢逃逸已違反七項《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分別有危險駕車最高可處新臺幣36000元罰鍰,並可吊銷駕照;沿線逃逸時,又逆向行駛2次,每件最高可處新台幣1800元罰鍰,闖紅燈18次,每件最高可處新臺幣5400元罰鍰,第53條第1項紅燈右轉5次,每件最高可處新台幣1800元罰鍰,第42條未依規定使用燈光10次,每件最高可處新台幣3600元罰鍰,第60條第1項拒絕攔檢,最高可處新台幣30000元罰鍰,第60條第3項駕駛汽車致人受傷,最高可處新台幣9000元罰鍰,總計開出罰單38張,最高可罰22萬800元罰鍰。
張男違反《道交條例》項目
| 罰責項目 | 駕照、牌照 | 罰鍰 | 次數 |
| 危險駕車 | 吊銷駕照 | 3萬6000元 | 1 |
| 逆向行駛 | 1800元 | 2 | |
| 闖紅燈 | 5400元 | 18 | |
| 紅燈右轉 | 1800元 | 5 | |
| 未依規定使用燈光 | 3600元 | 10 | |
| 拒絕攔檢 | 3萬元 | 1 | |
| 駕駛汽車致人受傷 | 9000元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