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保死規定挨轟國家級詐騙!衛福部秒改規定 即起符合資格自動發老年年金
【記者賴昀岫/台北報導】有民眾上網發文訴苦,家中長輩投保國民年金(國保)多年,剛滿65歲時不幸過世,他們家屬事後申請老年年金、喪葬給付及遺屬年金等3筆款項時卻全遭拒。衛福部坦言確實有值得可再檢討之處,自即日起,由勞保局主動審核其老年年金請領條件,如符合資格者,將自動發給老年年金。
即起由勞保局主動審核 符合資格自動發給老年年金
(16:33更新衛福部最新說法)
衛福部表示,瞭解此事後,經檢討評估,鑒於國保被保險人請領老年年金年齡需年滿65歲,請領條件具體明確,因此,為加強照顧國保民眾的退休生活,凡年滿65歲,且無欠保費的國保民眾,無待提出老年年金給付申請,自即日起,由勞保局主動審核其老年年金請領條件,如符合資格者,將自動發給老年年金。
另外,其他國保給付項目,如身心障礙、遺屬年金、生育給付及喪葬給付等,由於需審核相關資料,因此仍須由民眾檢附相關書件,向勞保局提出給付申請。
衛福部表示,目前國保每月納保人數約290萬人,每月領取老年年金等各項保險給付人數172萬餘人。國保會持續守護民眾的基本經濟安全。
國民年金長期挨轟「失業懲罰金」
網紅Cheap指出,國民年金被許多民眾詬病為名副其實的「失業懲罰金」,國保最魔幻之處在於,帳單總是在民眾失業、無工作收入已經夠慘的時候寄來討錢,繳費時宣稱是終身保障,但真正要請領時政府卻是另一種嘴臉。
衛生福利部社會保險司司長張鈺旋稍早表示,自己有實際去看了該篇原始文章,這名個案無法請領到這3種補助的原因,包括因為超過65歲已不屬於國民年金保險對象,無法請領喪葬給付;沒有原本依賴被保險人扶養的經濟弱勢子嗣,無法請領遺屬年金;生前未在年滿65歲前提出申請,無法請領老年年金。
衛福部認:確實可再檢討
「這三件事情對我們來說,覺得有值得可以再檢討的地方,尤其是在『老年年金給付』這部分」,張鈺旋表示,有收到民眾對請領老年年金的疑慮,會評估進一步朝「不待申請」的方向放寬,不涉及修法。
依照過去的作業方式,勞保局會在快到期的一年通知,被保險人才會知道時間快到了,要準備提供如入帳金融機構的存摺等資料。張鈺旋指出,老年年金請領的條件相對簡單明確,主要也是照顧沒有欠繳國保保費的民眾,認為可以由作為保險人的主管機關,用主動積極的方式處理,可能會讓民眾的感受度更好。
衛福部:社會保險仍有其重要性
張鈺旋表示,對於一直以來都有按期繳交國保保費的被保險人,因為年滿65歲,理論上已成為這個社會保險的成就,「有沒有申請,我們認為不是一個最重要的必要條件」,坦言現行規定確實對民眾來說過於嚴苛。
部分民眾在貼文留言處留言,批評「國民年金看起來就像騙錢的,原來真的是騙錢的」、「不要繳國民年金」等,可能衝擊國人對國保制度的信任。張鈺旋表示,除了個人理財的重要性,公保、勞保、國民年金保險等政府提供的社會保險仍有其重要性,因為這些都會是未來在可預期的生活範圍內,可得到的社會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