掏空台綠4億曾潛逃!陳啟昱羈押427天1200萬交保 戴電子腳鐶回家過年
【記者王志弘/台南報導】台鹽綠能前董事長陳啟昱涉掏空4億元弊案,不法所得超過5800萬元,2024年11月25日通緝到案後遭收押禁見,直到2025年9月24日再獲600萬元交保,不過僅自由2天,又被逆轉收押。由於他羈押期限將屆,台南地院昨天裁定1200萬元交保,並須配戴電子腳鐶,陳啟昱於今天下午1時許辦保後步出地院時不發一語,將回家過年。
陳啟昱今天下午在親友陪同下離開法院,有媒體問他「過年前可以交保心情怎麼樣」?「會不會擔心檢察官又抗告」?他均不發一語快步離去。
回顧台鹽綠能弊案 五鬼搬運掏空4億
台南地檢2024年10月偵辦台鹽綠能弊案,查出陳啟昱擔任台鹽董事長近5年期間涉嫌圖利廠商,疑掏空台鹽及子公司損失近4億元。
檢方2025年2月27日起訴陳啓昱、前總經理蘇坤煌、前副總郭政瑋以及鴻暉國際負責人蘇俊仁、晁暘開發負責人戴妤倩等5人,其中認定陳啟昱自2016年3月擔任台鹽董事長以來,曾3年領取超過600萬年薪,合計擔任台鹽董座期間,領取薪資超過2000萬,在他主導下,台鹽轉投資台鹽綠能,陳啟昱從中再得利5800萬餘元,而台鹽綠能前總經理蘇坤煌也從中獲利7461萬餘元。
南檢認為,陳、蘇二人犯後均否認犯行,態度非佳,建請法院對陳啟昱量刑12年、蘇坤煌10年,並沒收二人收取的不法回扣逾1.3億元。
收押304天交保 2天後又回籠
全案去年2月28日移審後,法院審酌陳啟昱、蘇坤煌與廠商蘇俊仁皆有逃亡、勾串共犯、證人之虞,裁定3人羈押禁見,因「羈押原因仍存在,且無從以其他強制處分代替羈押」,台南地院共裁定延押2次。
法官去年9月22日考量案件進度、人權與公共利益的平衡,若3人能繳交高額保釋金,並搭配限制住居、出境、出海以及科技監控等措施,足以產生制約效果,裁定陳啓昱以600萬元交保,蘇坤煌、蘇俊仁均400萬元交保,均須電子監控、限制住居。
台南地檢則於9月24日提起抗告成功,台南高分院發回重裁,台南地院隔天再次裁定陳啓昱、蘇坤煌、蘇俊仁收押。
3人聲請交保獲准 返家過年
由於3人續押期到今年1月28日,陳啟昱主張證人幾已傳喚到庭交互詰問完畢,蘇坤煌與蘇俊仁則以疾病為由,3人均聲請交保。
台南地院合議庭今年1月26日裁定陳啓昱交保1200萬元,蘇坤煌、蘇俊仁則各交保700萬元,3人並須接受科技監控,並限制住居與出境、出海,且禁止與證人接觸或騷擾。
蘇坤煌與蘇俊仁昨天下午辦理交保,已繳交700萬保證金,重獲自由。
陳啓昱則因交保金額較高,家屬今天上午籌到錢後,於中午11時左右,由胞弟在律師陪同下辦理具保,以匯款方式繳交1200萬元;12時左右,陳啓昱經科控中心人員安裝電子腳鐐,於下午1時許步出法院,告別長達427天的羈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