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明自辦重劃案纏訟17年!更五審認定重劃會非法成立 幼兒園判拆園長怒了
【記者王煌忠/台中報導】全國最大台中「黎明自辦市地重劃區」案,17年來屢屢引發法律與公共爭議,針對重劃會成立是否合法、抵費地分配是否涉及不法牟利,司法審理結果近年陸續出爐;其中曾涉案的已故前立法委員楊文欣等人所取得的約8854坪抵費地被認定為不法所得,遭法院沒收。2009年起拒絕拆遷的黎明幼兒園長林金連,與重劃會的拆屋還地民事訴訟經歷多次勝訴與敗訴後,台中高分院更五審今天判決認定,重劃會非法成立、違反誠信原則,但仍判黎明幼兒園妨害施工整地需拆除,可上訴。
黎明自辦市地重劃爆弊端 前立委楊文欣詐60億
台中「單元二黎明自辦市地重劃區」面積約186公頃,橫跨西屯與南屯兩區,2008年市府核定後重劃會啟動重劃程序。然而重劃過程中出現大量爭議,包括重劃會人頭地主比率、虛報地上物拆遷補償費與公共設施工程費等問題,當時前立委楊文欣涉嫌以富有公司決策成員身分,夥同11人虛增467名人頭地主,取得重劃會主導地位,以虛增工程手法,詐取1萬2814坪抵費地,市值將近60億元。
台中地院依背信罪判楊文欣5年6月有期徒刑,全案上訴二審,合議庭改判楊文欣4年10月,不料去年上訴三審期間,楊文欣因罹患胰臟癌末期,在2025年2月24日病逝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享壽62歲。
幼兒園曾判免拆 纏訟多年
黎明幼兒園案則成為整個重劃爭議關鍵,園長林金連自2009年起不同意配合拆遷重劃,重劃會遂向法院提起拆屋還地民事訴訟,17年來歷經多次審理階段,一、二審及更一審時,法院曾因重劃會程序不合法,判定幼兒園免拆,但再遭最高法院發回更審,更二、更三審則認為幼兒園位於重劃區範圍、重劃會有施工整地必要,判決幼兒園需拆遷。
2022年更四審於再度認定重劃會存在人頭地主等問題,認定其非法成立,判定幼兒園免拆,最高法院發回台中高分院更五審。
今天上午更五審宣判,合議庭認定黎明重劃會在成立與運作上存有違法與誠信原則問題,判決重劃會程序屬不當,卻同時認定黎明幼兒園的建物妨害重劃會施工整地,因此需進行拆除。
林金連與聲援團體上午齊聚在台中高分院外,對判決結果表達強烈不滿,認為判決不利於弱勢土地權利保障,痛批「不是黎明幼兒園的敗訴,而是全台灣人的敗訴」,呼籲制度性檢討,並揚言上訴到底。
更五審判決指出,林金連等人並非爭議地上物所坐落土地的所有權人,依法不具受重劃分配土地權利,且相關建物未辦理保存登記,經台中市政府查報認定屬應拆除之違章建築。
更五審認為,爭議地上物位於25公尺道路預定地、公園預定地及住宅區預定地,其中道路與公園預定地攸關公共通行與休閒使用,長期未能開通闢建,已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不利影響;住宅區預定地部分,早已公告分配完成,獲分配地主多年來卻無法實際占有、使用與處分土地,合議庭認為已嚴重侵害地主私有財產權。
另外林金連在重劃區內另有4筆土地已完成分配並取得所有權,顯示其一方面享有重劃成果並獲取利益,另一方面卻以重劃會未合法成立為由,阻撓其並無分配權利土地之重劃程序,違反誠信原則。
合議庭強調,黎明重劃會已將2589萬多元拆遷補償費依法提存,其餘共有人亦同意拆除以領取補償,若僅允許林金連抗辯並持續占用,將造成其他共有人權益受損,顯失公平;加上地上物確實妨礙重劃施工,依法屬應行拆遷之改良物,因此改判准許黎明重劃會拆除黎明幼兒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