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警察臨檢能否錄影? 苗博雅提供法律觀點!真相大白了
【記者陳力維/綜合報導】現代人習慣於使用手機攝影、紀錄生活大小事,如遇警方執勤、臨檢,可以對著警察拍攝嗎?如果拍攝肇事者、犯罪者,有肖像權的問題嗎?由藝人庾澄慶(哈林)主持的查核型綜藝節目《哈!真相大白了》,最新一期節目探討社會熱議話題:「遇警察臨檢能否錄影,且不用經過警察同意」。台北市議員苗博雅提具法學觀點,指導民眾如何自保。

苗博雅:警察執行公務無法主張隱私權 錄影自保原則可行
《哈!真相大白了》節目旨在探討社會上的真假消息,本集特別聚焦於「遇到警察臨檢時,民眾可以直接錄影,不用經過警察同意」這個議題。節目邀請了具備法學背景的台北市議員苗博雅,以及資深新聞人鄧崴、李香儀等人一同參與討論。
苗博雅在節目中明確指出,由於「警察在臨檢執行公務,無法主張個人隱私權」。她進一步解釋,民眾使用錄影方式進行蒐證自保,在「基本上是可以的」範圍內。但她也提醒,如果民眾在錄影過程中,對警方出現肢體或言語上的衝突行為,則可能衍生「妨害公務」的問題,提醒民眾仍需注意界線。哈林追問「法律有禁止錄影嗎?」,苗博雅肯定地回答:「拿手機出來錄影,把現場狀況記錄下來,法律上沒有任何禁止的規定。」
記者分享採訪暴力經驗:犯罪行為下無肖像權可言
節目中,新聞人李香儀也分享了她在擔任記者時曾遭遇的「恐怖暴力」經驗。她提到,在進行錄影採訪時,曾遇到肇事者因不願被拍攝,直接衝上前搶奪她的手機並毆打她的頭部。哈林隨即向苗博雅提問:「這樣拍會有肖像權的問題嗎?」苗博雅解釋道,如果對方正在進行犯罪行為,並且有警察或記者在現場進行蒐證,那麼該犯罪行為人就「沒有辦法主張在犯罪的時候有隱私權」。

台北市議員苗博雅以法學背景教民眾自保,法律知識豐富獲讚「百科全書」。《哈!真相大白了》節目以寓教於樂的方式,將闖關遊戲與知識查核相結合,旨在提升觀眾辨識真假訊息的能力。該節目每週一至週三晚間9時在公視播出,並於公視+同步上架;播出後的集數也會在每週四至週六晚間8時上架YouTube頻道,讓更多觀眾能夠透過節目學習實用的法律知識與媒體識讀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