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違停、車牌已註銷有詭
第二分局表示,昨晚7時39分永興派出所員警執行取締酒駕勤務時,巡經北區衛道路與五常街口時,發現徐姓男子駕駛的自小客車違規停放於紅線區域,遂依趨前攔查。
當警員核對徐男身分過程中,發現其態度消極,不僅不願配合查驗,還突然將駕駛座車窗升起,企圖規避盤查,經查詢車號,發現該車號牌已因逾期未檢驗遭註銷,立即要求徐男下車接受檢查。
駕駛突抓狂衝撞警員遭壓制 搜出毒品
未料,徐男下車後情緒愈發激動,竟直接以身體衝撞現場警員,行為已達強暴脅迫程度,警方立即上前將其制伏逮捕,後續搜索車內時,查獲安非他命、吸食器,以及一把已開鋒武士刀等違禁物品。警詢後將徐男依妨害公務、《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罪嫌,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
拒絕唾液快篩+酒測
警方表示,針對徐男拒絕實施唾液快篩,並拒絕接受酒測,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規定,當場開罰新台幣18萬元,並移置保管車輛、吊銷駕駛執照,並需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第二分局呼籲,民眾切勿心存僥倖攜帶違禁物品,或以拒絕配合、暴力方式妨害警方執法。警方對於毒品、危險刀械及危害公共安全等不法行為,將持續強力查緝、依法嚴辦,以維護社會秩序及市民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