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公部門將提「當選無效之訴」!李貞秀:不要再愚弄選民 白黨團嗆淪笑柄
【記者許皓婷/台北報導】民眾黨陸配立委李貞秀就任前未放棄中國大陸國籍,雙重國籍風波持續延燒,傳出政府公部門將向法院提起「當選無效之訴」。對此,李貞秀今(3)日回應,刻意混淆行政程序與法律身分事實,是對法律概念的扭曲解讀,尊重機關提出司法程序的權利,也相信國家司法制度會做出公正判斷;民眾黨立法院黨團批評,政府官員不知法、不懂法,貽笑大方,某機關若提出當選無效之訴,只會淪為眾人笑柄。
李貞秀雙重國籍爭議,陸委會表示,李貞秀身分有兩個疑義,當初登記參選不分區立委時,同時有台灣及大陸的身分,從陸委會角度來看,當時並不符合兩岸條例入籍10年後能參選的資格,即使這部分解決,仍須在就職前申請放棄原國籍,就職一年之內須辦理完成,因此,陸委會對李貞秀的立委資格產生疑義,各部會會有相關的因應措施。
針對《自由時報》報導,有不知名官員透露,內政部或陸委會打算對李貞秀提出「選舉無效之訴」,民眾黨立法院黨團主任陳智菡表示,民眾黨立法院黨團無從考究該報訊息來源為何,但該報導凸顯政府官員不知法、不懂法,胡言亂語釋放錯誤訊息給媒體,難怪不敢掛名,貽笑大方。
陳智菡表示,官員發言前應對憲法有基本了解,在我國憲法中,中華民國「不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其次,因兩岸特殊狀況,兩岸人民到對岸定居後,在註銷了原設戶籍的同時,就必須收繳或註銷國民身分證和護照,「兩岸人民為單一身分或單一戶籍制,因此根本不存在雙重國籍問題」,法律有其規範與沿革,並非可由不懂法不知法的官員恣意歪曲解釋之,某機關若真要提出當選無效之訴,只會讓該國家機關淪為眾人笑柄。
至於報導指稱,因2025年3月始繳回註銷中國戶籍證明,將面臨當選無效之訴;李貞秀回應,相關說法刻意混淆行政程序與法律身分事實,是對法律概念的扭曲解讀,她於1999年依法取得中華民國戶籍,早在當時就已放棄大陸戶籍,所有權利行使均依主管機關當時的認定辦理,將補交文件時間解釋為身分重新起算日,根本違背法律常識,難道補申請畢業證書,也是補申請那天才算畢業嗎?
「補證,不是身分重新取得。」李貞秀質疑,任何有一點法律概念的人,都不敢用這種方式質疑既存二十多年的法律身分與權利行使,對於傳出將提起「當選無效之訴」,她尊重機關提出司法程序的權利,尊重司法,也相信國家的司法制度會依法獨立審理、做出公正判斷。
李貞秀認為,行政機關不能拿司法當作政治鬥爭的工具,在司法尚未作出裁判前,透過匿名放話、預設違法立場、甚至以「雙重身分」進行政治定性,若制度需要修正,可以公開討論,若法律有爭議,可以交由司法釐清,但不應在選舉完成、公告當選後,透過政治操作推翻人民的選擇,不要再愚弄、看不起選民的智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