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起車禍發生在去年7月3日晚間6時56分,1名莊姓男子(50歲)騎腳踏車行經三民區民族一路,為閃避竄出的流浪犬,急忙向左偏駛,遭後方由劉姓男子(55歲)駕駛的轎車撞倒,他頭部受創當場昏迷,經送醫住院6天後仍回天乏術。
三民一分局指出,雙方均無酒駕情事,詢後將劉男及犬隻餵養人謝男(59歲)依過失致死罪移請高雄地檢署偵辦。
檢方則研判劉男當時車速僅24公里,顯低於速限,若非莊男因閃狗而偏左,雙方不會發生碰撞,認定劉男應無肇事責任,予以不起訴處分。
檢方據相關跡證判定肇事主因為流浪犬突然衝出,經進一步調查發現,五金行老闆謝姓男子餵養這頭流浪犬2年多,不只取名「豆花」,偶爾會繫繩在店面騎樓,已非單純浪浪與愛爸互動,認定謝男未看管好「寵物」,衍生這起死亡車禍,依過失致死罪提起公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