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走鉅款 車手追撞釀車禍
判決指出,許男等人得知尤姓車手於2024年12月20日向被害人收取新台幣300萬元,由林姓男子指示黃姓男子開車搭載許男及另名男子尾隨,林男另駕車監控。
尤男在高雄市橋頭區停等紅燈時,許男進入車輛後座。尤男為讓他下車,停在便利商店前,黃男與另名男子上前打開副駕駛座車門,許男毆打尤男,另名男子搶走現金,3人搭車逃逸。
尤男開車追趕並追撞,造成2車失控衝出路旁。另名男子拿走260萬元徒步逃逸,40萬元遺留車內遭警方扣押;許男、黃男則由林男接應離去。
刑期逾2年 另有毒品前案
橋頭地院依結夥3人以上搶奪罪判許男2年6月。許男上訴主張,犯案時剛滿18歲、心智未成熟,來自單親家庭,須協助扶養弟弟,入監將影響家人生活。
高雄高分院認為,一審已考量許男坦承犯行及家庭經濟狀況,量刑並無不當。許男另涉毒品案,去年判刑4月確定,加上本案刑期超過2年,不符緩刑要件,駁回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