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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範警察」涉洩密10萬交保!3警助銷罰單 他50萬交保最重

花蓮縣刑大大隊長劉宗仁(右)曾獲模範警察,涉洩密10萬交保。中央社 zoomin
花蓮縣刑大大隊長劉宗仁(右)曾獲模範警察,涉洩密10萬交保。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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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志青/台北報導】曾獲「模範警察」的花蓮縣刑大大隊長劉宗仁涉於內湖分局任職期間,將偵辦案件洩密給女性友人,內湖分局警員孔致詔、東湖派出所曾建豐、東湖派出所警員謝東諭,則涉嫌協助不法銷單,台北地檢署昨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處、警政署、台北市警局督察室、內湖分局等單位,搜索4名警員住居所及辦公位置共8處所,約談4人到案,檢察官漏夜複訊後,依洩密罪諭令劉宗仁10萬交保,孔、曾、謝3人被依圖利等罪分別以50萬、20萬10萬交保。

刑大隊長涉洩密 3警涉違法銷單

據悉,時任內湖偵查隊長的花蓮縣刑大大隊長劉宗仁,涉嫌在2020年將偵辦中的案件洩密給女性友人。內湖分局孔姓、曾姓、謝姓警員則是同年處理交通違規罰單案涉不法銷單。

諷刺的是,劉宗仁2020年獲頒第56屆全國模範警察,及台北市警局為表揚優秀警察同仁設置的第28屆金吾獎,孰料被查出同年涉嫌洩密。

北檢昨指揮警調單位兵分8路搜索4人住處和辦公處所,4人被以10萬到50萬不等金額交保。

據悉,本案為警政署、台北市警局、內湖分局自檢自清,由北檢檢察官指揮偵辦。

內湖分局:不庇縱、不掩飾

內湖分局表示,初步了解為個案員警不法行為,本分局將配合檢察署檢察官指揮積極偵辦,並秉持不庇縱、不掩飾,勇於面對問題之態度,依法究辦,以維風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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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蓮縣刑大大隊長 # 警員洩密 # 劉宗仁 # 警員違法銷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