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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旭遭批未即時通報風機火災 經濟部:符合申報規定

經濟部外觀配圖。葉志明攝 zoomin
經濟部外觀配圖。葉志明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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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羅元駿/台北報導】沃旭能源大彰化西北離岸風場日前發生火災引起外界對綠能安全議題討論。經濟部今天說明,該事故影響容量未達丙級規模,業者已於緊急處置後向能源署通報,符合規定。能源署已要求業者提供事故調查及修復計畫,並將持續監督離岸風電案場安全管理,確保供電安全。

沃旭能源大彰化西北離岸風場8月8日凌晨發生單一風機火災事故。聯合報近期發表社論提及能源署在火勢停止後半小時,才接獲業者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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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經濟部今天透過新聞稿說明,依電業事故通報程序標準規定,電業設備發生火災屬於設備運轉事故,依影響裝置容量區分事故規模為特、甲、乙及丙級。此次事故影響裝置容量約14MW,未達丙級規模,業者已於火災緊急處置後向能源署通報,符合通報規定;同時能源署要求業者每日進行事故續報,以掌握事故處理進度。

經濟部表示,業者已依據經濟部核定災害防救業務計畫,於事故發生當下啟動保護機制並自動跳脫停機,將受火災影響的風機與系統隔離,風機周圍也設置安全警戒區域並持續監控。

經濟部進一步表示,為提升再生能源運轉安全與穩定性,此次事故能源署已發函要求業者提供火災事故調查及風機修復計畫,後續將檢視事故原因,提出改善意見,並要求業者落實各項改善與防範措施,避免類似事故再次發生。

經濟部強調,推動綠能政策與維護環境安全兩者並重,將持續監督離岸風電案場的維護與安全管理,在落實安全與綠能發展的同時,確保再生能源供電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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