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捷隨機砍人兇嫌當庭下跪!願賠25萬求和解 二審判決出爐
【記者王煌忠/台中報導】20歲洪姓護專生在去年5月21日總統就職隔天、北捷鄭捷殺人10周年,在台中捷運犯下震驚社會隨機殺人案,造成「長髮哥」許顯瑞及呂姓少年遭砍傷,台中地院認為洪男犯案當下,並無精神障礙或心智缺陷,就恐嚇危害公眾及二個殺人未遂,三罪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0年;洪男提起上訴,二審期間還曾當庭向呂姓高中生下跪致歉,表達願以25萬元和解,台中高分院今天(23日)上午宣判,三罪改判應執行9年9月。

台中高分院審判長吳進發上午宣判指出,洪男犯恐嚇危安一審判1年6月、涉對呂姓高中生殺人未遂判7年10月、對許姓男子殺人未遂部分判6年8月,合併執行10年,二審合議庭審酌洪男與呂姓高中生已達成和解成立,改判7年6月,另兩罪維持一審判決。
針對洪男在庭訊時否認有殺人犯意,不過合議庭依據洪男自白、犯案持有之兇器,朝被害人揮砍方式,認洪男卻有殺人之犯意,其說詞不足採信,三罪合併應執行9年9月,仍可上訴。
檢方起訴指出,洪男因家庭、求學因素,而對世界產生不滿及憤怒,今年4月間即預謀藉由殺人讓全國民眾看到自己,並刻意選在5月21日,總統就職隔日、北捷鄭捷殺人案10周年,在中捷廁所服下66顆藥物「壯膽」,進入車廂砍殺2名乘客。
檢警調查,洪男非臨時起意殺人,主觀上也知道與車廂內乘客均無認識或仇恨恩怨,竟因對社會、家庭部分人士不滿,產生玉石俱焚的心態,犯案前入住台中汽車旅館,拿麥當勞的麥脆雞來模擬砍人,且考量人皮沒有麥脆雞的脆度,還以衛生紙包好模擬人皮,練習砍剁,心思縝密。

另外洪男選擇無司機在場的最後車廂,事先戴上可以防止刀械滑落的手套,將可以證明身分的手機、證件等物品,放在捷運站置物櫃內,認洪男細膩規劃犯案,犯案當下精神狀況應沒受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影;且洪男在偵查庭及羈押庭時,一再表示「若有機會出獄,會再繼續殺人」,堪認洪男犯行實屬重大,依殺人未遂等罪起訴,建請從重量刑。

台中地院審酌,洪男在犯案當時所持為金屬材質、長達20公分刀械,且朝被害人胸腔、頭、面等部位,非常具有危險性,且被告的犯罪動機,是要以這樣的方式來達到徹底「自我毀滅」的效果,事先佩戴止滑手套,刻意由捷運末節車廂進入,避免遭受後方的攻擊等等,就是屬於計畫性的行兇。
另外洪男雖有精神疾患,但經受精神鑑定結果,認為他在行為當時,並沒有精神障礙或者心智缺陷,在車廂二次殺人都是未遂的行為,另洪男在大眾交通工具上面犯案,且對不特定的人隨機砍殺行為,造成社會恐慌,威脅他人的安全、生命,合議庭認為洪男行為惡性重大,不適用《刑法》第59條酌減期刑。

儘管辯護人主張,洪男就算有殺人犯意,只是不確定故意,但合議庭綜合全案卷證資料,認為洪男具有殺人的直接故意,事證明確,審酌洪男因為精神疾患多次輕生未果,又遭到師長的指責,因而心生憤怒,經由在公眾場所殺害不特定人,來使社會公眾心生畏懼,以達到毀滅自我的犯罪動機。

合議庭審酌,洪男專科肄業智識程度,沒有前科素行,犯案後坦承客觀事實,只是爭執主觀犯意部分,在開庭過程中多次表達懊悔,也與許姓被害人調解成立,審結後依恐嚇危害公眾及二個殺人未遂,三罪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0年。

洪男不服判決上訴,二審開庭期間,洪男表達自己不敢輕生,才會仿效鄭捷犯下北捷殺人案,藉以達到被處死的目的,但現在很感謝父母沒有放棄他,希望能活著好好面對被害人,甚至當庭向呂姓高中生下跪,願意以25萬元和解。
台中高分院審酌洪男和呂姓高中生和解,改判7年6月,另兩罪維持一審判決,合併執行9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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