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若權今天在臉書貼出一則留言,對方稱「聽說」吳若權很愛刁難航空公司,並指「聽到飛機小故障就索賠免費的商務艙機票,吃相比吃水餃還難看。」
吳若權駁斥謠言:搭機均自費
「這是謠言!」吳若權今天在臉書針對該民眾留言澄清,指對方是「不實流言」。
吳若權表示,因為照顧長輩關係,不宜遠行,已經很久沒搭飛機了。回顧往年搭機經驗,也從未遇到飛機故障的事件。
他強調,「本人有生以來搭飛機,無論任何艙等,均為自費購買,不曾主動要求免費升等,也沒接受過免費升等。」
吳若權發聲澄清
吳若權認為,對方也許是一位很有正義感,路見不平,不平則鳴的人士,但建議向「聽說」的來源查證,切勿輕易聽信不實謠言、散布不實消息。
吳若權表示,本來不想理會這種無中生有的事件,但想到網路上還有很多像他這樣無辜的人,坐在家中沒出門都會被羅織罪名,很可能每天都有機會接到無端的誹謗與攻擊,就覺得必須澄清一下,以正視聽;也讓其他受害者參考,可以主動採取保護自己。
什麼是誹謗罪
根據《刑法》第 310 條規定,「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5,000 元以下罰金。」
誹謗罪要能成立,必須滿足行為人主觀上有散布於眾的意圖、傳述的具體事實客觀上足以毀損他人名譽。
不過,司法院曾指出,根據《刑法》310 條第 3 項但書的規定,若這件事牽涉到公共利益,並且能證明該事情為真實的話,不處罰;但如果指涉的內容只關於私德,就算是真的還是有可能受誹謗罪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