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0件醫糾鑑定停擺 衛福部5/1試辦「醫療專業意見」解套
【記者林芳如/台北報導】《刑事訴訟法》去年5月施行鑑定新制,法院或檢察署偵辦醫療糾紛刑事案件,請衛福部提供專業意見時,鑑定醫師須具結、具名及出庭說明,導致許多人擔心受關說、騷擾、報復而婉拒。為解決700多件醫療糾紛醫事鑑定擱置困境,衛福部自今日(5/1)起辦理「醫療專業意見」試辦計畫。

衛福部醫事司副司長劉玉菁說明,過去醫療糾紛刑事訴訟,法院或檢察署會請衛福部提供醫事鑑定意見,醫師提供初步鑑定意見給衛福部醫審會討論,最後做成鑑定書,但司法院為強化鑑定之程序保障,於2024年5月15日施行之刑事訴訟法部分修正條文,規定鑑定人須具結、具名及到庭以言詞說明,導致醫師參與鑑定意願大減。
劉玉菁表示,修法內容將對現行醫事鑑定制度造成巨大衝擊,具名可能使鑑定醫師受到關說請託或騷擾甚至報復,而有心理壓力,又醫師本業為醫療照護,現行臨床業務已十分龐大,難以負荷出庭。
衛生福利部為避免委託鑑定機關因將相關卷證資料交至醫審會,難以委託其他鑑定人進行鑑定,而影響民眾權益,故自2024年8月15日起檢還暫緩審理之刑事案件資料予委託鑑定機關,並請其選任其他鑑定人另為鑑定,或洽相關醫學會提供醫療專業意見。從去年新制上路至今,醫審會刑事醫事鑑定的停擺,700多件醫療糾紛卡關。
為緩解檢察機關偵辦醫療糾紛案件無法送醫審會鑑定之困境,衛生福利部、法務部及臺灣高等檢察署,經多次會議溝通協調,共識若檢察機關於偵查醫療糾紛案件,有徵詢醫療意見之需要時,得函詢衛生福利部「醫療專業意見」,以作為案件偵查階段之參考。
該試辦計畫預計自2025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將可解決大部分刑事案件因刑事訴訟法新制而無法繼續偵辦之問題。
劉玉菁表示,試辦計劃比照過往醫療鑑定的嚴謹程序,例如心臟科的醫療糾紛,先請心臟科醫師提供初步專業建議,再提到衛福部醫審會綜合討論,送交給法院或檢察署的文件名稱為「醫療專業意見書」,讓提供意見的醫師無需具結、具名和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