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

已婚警協尋15歲少女竟帶她上摩鐵!父母怒奔警局質問 辯兩情相悅慘遭免職

新北市某派出所已婚男警,帶15歲少女到汽車旅館發生性行為。資料照。新北市警察局提供 zoomin
新北市某派出所已婚男警,帶15歲少女到汽車旅館發生性行為。資料照。新北市警察局提供
分享 分享 連結 訂閱 APP

【記者林志青/新北報導】新北市某派出所昨天(15)晚間一對父母登門討公道,質問值班台員警,為何請警方協尋離家15歲女兒,最後被已婚男警帶進汽車旅館奪走貞操。分局督察組獲報展開調查,驚覺確有此事,儘管男警辯稱兩情相悅,今早通知被害少女完成筆錄。警訊後,將男警依性侵移送法辦;新北警另對男警記「兩大過免職」處分,並陳報警政署核定。

本文大綱

據悉,陳姓已婚男警(34歲)任職新北市某派出所,主要負責轄區內未成年失蹤協尋、青少年翹家以及少年關懷等核心業務,平時表現正常。

少女不識色警以為好人 14日離家求助遭性侵

據了解,陳男日前處理協尋失蹤人口案件進而與少女結識,後續雙方保持聯繫,少女14日與父母爭吵後再次離家,心情煩悶之際再次找上陳男,孰料卻被帶往某汽車旅館發生性行為,少女隨後返家,卻被父母察覺舉止有異,追問之下,坦承與陳男有了肌膚之親。

據指出,少女父母15日晚上直奔派出所理論,表示要對陳男提告,分局督察組獲悉展開調查,陳男稱雙方你情我願,絕無強迫脅迫。

警方今天一早通知少女及父母完成相關筆錄,並依《刑法》第227條妨害性自主罪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

警紀警辦 涉案員警兩大過免職

該分局表示,獲悉展開調查後,秉持「警紀警辦」原則,針對該員違法犯紀、嚴重破壞警察聲譽行為,分局秉持毋枉毋縱精神,召開考績委員會審議,依據《警察人員人事條例》及《公務人員考績法》等相關規定,予以「兩大過免職」處分,並陳報警政署核定。

分局嚴正重申,警紀是警察團隊不可退讓之底線。分局向來抱持「不掩飾、不庇縱、不護短」嚴正立場與絕不姑息的決心,凡涉及重大違法違紀案件,定當鐵腕嚴處、絕不寬貸,堅決滌除害群之馬,以捍衛警察團隊廉潔紀律與整體形象。

2026asiangames

⭐️ 即刻下載!無廣告《知新聞》App

# 色警性侵少女 # 兩大過免職 # 汽車旅館
中秋節 烤海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