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國昌痛斥,檢察官作為法律人,什麼叫傳聞法則,什麼時後在法庭上,竟然可以說,我聽誰說如何如何,用來作為抹黑的工具,這些講的話是真的嗎?他真的有講這些話嗎?講的話正確嗎?檢察官講這段話,就知道檢察官的政治性格跟惡意有多深厚,那段話請問對於起訴書的犯罪事實扮演什麼角色?,零阿,為何不敢說柯文哲收1500萬放在家裡,因為他沒有證據,但為了配合民進黨進行柯文哲人格謀殺跟抹黑。
黃國昌質問檢查總掌邢泰釗跟北檢檢察長王俊立,這是他們教檢察官做的事嗎?這種證據在法庭上有證據能力嗎?如果沒有的話誰教檢察官用沒有事實基礎的證據抹黑柯文哲,還是這是民進黨統治下檢察官的SOP。檢察官政治性格,誇張到什麼程度,在外面抹黑說拒絕應訊,結果是可以不發傳票給他,看守所想要提人不用事前通知發傳票,人直接抓到,還是柯文哲獄友跟主席說他們都要傳票,這是哪門子正當程序?
黃國昌說,柯的辯護人昨當庭提出抗議,北檢檢察官一句話都不敢吭,難道忘了什麼正當法律程序嗎?「墮落,真的是墮落,明天下一個賴清的政敵會不會這樣?,侯友宜、賴清德、盧秀燕、朱立倫可不可以這樣?檢調成為政治工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