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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介失聯移工當看護!還備宿舍幫接送 台男7年海削4千萬慘遭求刑3年

移工當看護示意圖。圖非本案當事人。林林攝 zoomin
移工當看護示意圖。圖非本案當事人。林林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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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男子林威良從2018年起媒介失聯移工從事看護工作,並承租房屋作為移工宿舍、透過社群平台招攬失聯移工,7年間向雇主收取費用累計高達4069萬餘元,新北地檢署今依《就業服務法》意圖營利媒介外國人非法為他人工作等罪,起訴林男及2名印尼籍共犯,建請法院對林男判處該罪最高刑度3年,併科法定最高額罰金120萬元。

本文大綱

與多名印尼女子合作仲介失聯移工

起訴指出,林威良以人力仲介為業,自2018年9月起與綽號「媽咪」的印尼籍失聯移工合作,由林男承租房屋作為移工宿舍,負責接洽有看護需求的雇主、收取費用、安排工作及接送移工往返工作地點與宿舍;「媽咪」則負責宿舍管理、接待新進移工及翻譯等事務。

後來「媽咪」返回印尼,自2023年4月起,改由印尼籍女子ENDANG接手宿舍管理工作,持續協助林男媒介失聯移工至雇主住處非法從事看護工作。

每月向雇主收5萬不等 給失聯移工1000元日薪

林威良向雇主收取每月5萬元不等費用,每日僅給付失聯移工1000元薪資,其餘款項由他放進口袋,以此方式長期牟利。

本案另名共犯印尼籍女子SITI自2025年9月間起,透過TikTok社群平台刊登廣告,宣稱可為失聯移工介紹工作及提供住宿,並向有意求職的失聯移工提供宿舍地址、協助聯繫入住事宜,再由林威良及ENDANG安排後續住宿及工作媒介。

7年海削4000萬 主嫌遭求刑3年

檢察官黃鈺斐指揮移民署北區事務大隊機動隊、桃園市專勤隊等單位清查相關帳冊、通訊記錄及金流資料,認定林威良從2028年9月至今年4月遭查獲止,長期媒介失聯移工非法工作,向雇主收取費用,累計金額高達4069萬餘元。

新北檢今天偵查終結,依《就業服務法》意圖營利媒介外國人非法為他人工作等罪,起訴林威良、ENDANG及SITI等3人,審酌此案犯罪規模龐大,嚴重破壞我國合法就業服務及移工管理秩序,有必要從重量刑,因此對主嫌林威良求處該罪法定最高刑度有期徒刑3年,併科法定最高額罰金120萬元。

新北檢呼籲,雇主聘僱外籍移工,應遵守《就業服務法》及相關法令規定,循合法管道辦理,不得貪圖便利而非法聘僱失聯移工,非法仲介行為不僅破壞我國就業服務及移工管理制度,也可能使移工勞動權益欠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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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聯移工當看護 # 林威良 # 就業服務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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