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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不滿大12歲人妻分手殺了她! 假釋出獄又勒斃前女友遭收押

出版時間:2025/11/12 11:59 (更新時間:2025/11/12 22:54)
社會 突發現場
Alex 文章
桃園市平鎮區10日上午發生殺人案,男子徒手勒斃前女友(示意圖,非事發地點)。曾伯愷攝 zoomin
桃園市平鎮區10日上午發生殺人案,男子徒手勒斃前女友(示意圖,非事發地點)。曾伯愷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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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志青/桃園報導】桃園市平鎮區10日發生殺人命案,李姓男子(49歲)涉嫌徒手勒斃周姓前女友(51歲),隨後持刀自戕,不久醒來決定報警自首,警方獲報到場發現周女明顯死亡,當場逮捕李男並戒護就醫。檢警發現,李男2008年就曾用相同手法殺害已婚歐姓婦人(45歲),加上這次犯後試圖自戕,桃園地院法官昨(11日)裁定羈押禁見。

此新聞涉及成年議題,未滿18歲請勿觀看

17年前交往大12歲已婚婦

據悉,李男在2008年7月間,與同在超商打工,大自己12歲的歐姓婦人交往1年多,由於歐婦的先生長年在中國大陸經商,對於自己老婆出軌似乎不知情,歐婦女兒後來也認識李男。據了解,李男每月會給歐婦1萬元,但歐婦後來有意分手,兩人爭吵頻率不斷增加,就連歐婦女兒也有所耳聞。

謊稱取郵局存摺 趁隙扼殺已婚婦

據指出,2008年7月29日下午2時許,李男來到歐婦楊梅住處,向歐婦女兒謊稱要幫歐婦拿郵局存摺,孰料離去不久,李男致電歐婦女兒,告訴對方已將歐婦勒斃,棄屍地下室樓梯間;幾乎同時間警方也接獲李男報案要自首,趕赴指定地點卻不見人影,警方循線逮捕李男。

管束期滿交新歡 再因分手勒斃對方

據了解,桃園地院判處李男18年6個月有期徒刑,上訴高院遭駁回定讞,李男2009年6月入監服刑至2019年12月假釋出監,直到今年9月保護管束期滿。未料結識大他2歲的周姓前女友後,疑不滿周女提分手,10日上午6時許相約周女平鎮住處附近空地談判,怎知周女心意已決,一氣之下,李男徒手勒斃周女。

李男行兇後自戕 醒後報警自首

據透露,李男行兇後,拿出預藏的刀自傷,孰料下午醒來,決定報警自首,警消趕抵現場,發現周女明顯死亡,當場逮捕李男。

法官認李男滅證、反覆實施之虞 裁定羈押2個月

警訊後,被依《刑法》第271條第1項殺人罪嫌移送桃園地檢署,檢察官複訊後向桃園地院聲請羈押。法官考量李男犯最輕本刑10年以上重罪,加上犯後有自戕行為,有事實及相當理由認李男有滅證之虞;且犯行與2008年間涉犯殺害女友有相當相似性,確有反覆實施之虞,認有羈押必要,裁定羈押2個月。

桃園地檢署也通知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桃園分會,提供家屬關懷保護服務,相伴家屬面對傷痛,本案進入審理程序後,亦將持續協助陪伴,落實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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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勒斃前女友 # 桃園兇殺 # 桃園命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