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護航違建出租給超商
張肇良涉嫌護航一處興建中的違章建築,關說桃園龍潭區公所,不要將該建物通報為「即報即拆」的A類違建,以便該違建完工後可以出租供超商營業。
桃園地檢署指揮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本月17日兵分10路搜索龍潭區公所、張肇良的服務處及住家等地,檢察官訊問張肇良等涉案人及證人後,18日向桃園地院聲請羈押禁見張肇良。
遭搜索急刪對話
桃園地院審酌張肇良涉犯圖利、偽造文書等重罪,本於趨吉避凶的人性,逃亡、串證或滅證可能性高,且他擔任多屆縣市議員,有相當的政治人脈,加上本案有相關人還沒到案,且張男供詞反覆,案發時還刪除對話,有滅證之虞,因此裁定羈押禁見。
張肇良隨即提抗告,高院合議庭審理後,認為他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主管事務圖利罪、非主管事務圖利罪,以及《刑法》偽造文書等罪,犯罪嫌疑重大,且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重罪,有事實足認有滅證及串證之虞,若僅命他具保、責付或限制住居,不足以確保檢方偵辦程序順利進行,因此今天裁定駁回抗告,張男確定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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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去看守所送零用金給鄭文燦
鄭文燦12日被裁定確定禁見後,被視為子弟兵的張肇良到桃園看守所幫鄭文燦送零用金,不料幾天後張肇良自己也被搜索、聲押,關進看守所。
不是第一次遭羈押禁見
59歲的張肇良曾涉嫌以人頭詐領助理費,2016年遭羈押禁見,法院最後認定張肇良不構成《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僅依偽造文書8罪各判有期徒刑6月,應執行刑2年10個月,得易科罰金定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