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續虐童!土城連鎖幼兒園師4天踢踹50次 家長控把幼童當沙包
【記者許皓婷/台北報導】新北市土城育全幼兒園去年8-10月持續爆發不當對待事件,一名曾姓老師未具教保資格卻20年違法帶班,以及明知不當行為卻未即時制止的吳姓教保員,監視器畫面影像更顯示,曾姓老師在短短4天內,對幼幼班孩子拉扯、推倒、踢踹及敲打等行為高達50多次,一天就超過10次以上,受害幼童至少5人。立委林月琴今(22)日陪同受害家長蔡小姐召開記者會指出,新北、桃園市政府在長期明知風險,卻未有效介入,這並非該集團單一園所、單一個案,而是早已有跡可循的「集團性問題」。
📌 本文摘要重點
(AI 摘要說明)立委林月琴、靖娟基金會許雅荏執行長今陪同受害孩童家長召開記者會指控,土城育全幼兒園所屬的「育全教育集團」,名下於新北、桃園設有多間幼兒園,且每間幼生人數均高達上百人,過去即曾因違法進用無資格人員、幼兒照顧失當等情事多次遭裁罰,自2020年至2025年間,該集團幾乎年年因相同違規樣態受罰,卻仍未改善,持續以相同方式經營、招生,並仍可持續承接非營利幼兒園、申請準公共幼兒園補助、設立新的園所。
家長蔡小姐控訴,孩子2024年8月入學幼幼班,2024年9月另一位老師曾主動致電坦承「有打孩子的手」並道歉,當時她選擇相信老師,並認為是孩子頑皮,所以沒有計較而再給予一次機會,然而接下來數月,孩子陸續出現摳手到流血、咬手指及異常驚嚇反應,只要聽到任何「開門聲」就會驚慌失措地躲起來,詢問老師,其卻始終以「不清楚原因」或「沒看到」回應。
直至2025年7月,孩子情緒崩潰拒絕上學,才得知又被老師打手,老師還特別交代「不能告訴媽媽」,蔡小姐詢問班上兩位老師,另一位老師說沒看到,打人的老師則已讀不回、在學校見面避而不談,她才驚覺事有蹊蹺,小孩才說出「每天都被老師罵,班上同學很多人每天都被老師打」,7月底離開園所後,把事情反映給教育局,之後一直接到園方的電話道歉。
蔡小姐說,園方甚至未經同意,8月5日擅自跑到住家樓下說要關心小孩、要求接受道歉,8月6日竟要求簽撤案書,8月7日騙學校發公告表示不會容忍暴行,已將曾姓員工解雇,並要求在期限內撤案,「而打人的那位曾姓員工,還敢大言不慚的說她做了20幾年。難道你們校方會不知道曾姓員工根本沒有帶班資格?而且園方在8月7日時說已將曾姓員工解雇,可是實際上她直到8月底都還在園內帶幼幼班,根本毫無誠信可言。 」
蔡小姐質疑,該集團眾多園所中,從2020年到2025年幾乎每年都因違法聘用未具教保資格人員從事教保服務而被主管機關裁罰,卻仍依舊繼續進用無資格人員照顧幼生,動不動就對班上孩子踢、打、跩,甚至有同學被摔在地上,「是把2、3歲的幼童當沙包嗎?請問教育局,這些行為非屬情節重大嗎?」她呼籲政府相關評鑑跟稽查務必落實,教育局在調查跟懲處不要避重就輕,要求校方不要欲蓋彌彰。
林月琴指出,「育全教育集團」及其關連園所,過去於新北、桃園均曾發生重大違規與不當對待案件,卻未被納入跨縣市、跨園所的風險列管機制,即便同一負責人名下園所年年受罰,主管機關仍視為單一個案處理,導致問題反覆發生。
林月琴表示,本次土城案中,未具教保員資格人員長期違法進入教室帶班,並非突發事件,令人質疑教育局是否未定期稽查?未盡到主管機關適當的監督?顯示現行查核與督導機制,無法即時發現並阻止明顯違規行為。且於此案中,師生比明顯與法規不符,教育局也沒有進行裁罰。
林月琴指控,裁罰金額與傷害程度失衡,無法嚇阻,曾老師在4天內就發生50次不當對待行為,光是其中一天就超過10次,甚至有幼生被強壓在地上的暴行,此等高頻率不當對待,顯示情節重大,最終卻僅以3萬元裁罰結案;新北教育局更表示因為老師不具教保資格,所以無法裁處將其納入不適任資料庫,恐致後續繼續流竄至其他學校。處分結果與對幼童造成的傷害根本不成比例,罰鍰變成可吸收的經營成本。
她指出,主管機關於過往案件後雖宣稱加強督導,實際上卻未見具體改善作為,包含前述超收與師生比不符的問題、學校未於24小時內通報不當對待案件的問題、園長及園內老師知情不報等,都未見裁處,也未阻止同一集團持續設立園所,監督根本流於形式。導致2026年才剛開始,大班又爆發不當對待的情事,而且行為人吳姓教保員又再度對孩子進行言語霸凌。
林月琴批評,教育局在調查過程中,僅提供經剪輯的監視器畫面及調查報告「摘要」,導致家長無法即時了解孩子實際遭遇,也未告知事發全班的家長甚至全園的家長,學校有發生不當對待案件,恐讓不知情繼續就讀的孩子深陷風險。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學前組科長陳鉉淑表示,之前多次函文,指導地方政府對於家長調閱監視錄影畫面,在110年10月也有訂定縣市政府主管機關提供給教保相關人員違法事件監視錄影系統攝影的注意事項,提供縣市政府做參考應用,家長可以透過《行政程序法》第46條跟地方政府申請,教育部也會正式函文督導新北市政府教育局,提供讓家長閱覽相關資料。
至於土城育全幼兒園所屬的「育全教育集團」,名下於新北、桃園設有多間幼兒園,且每間幼生人數均高達上百人,地方稽查部分,陳鉉淑表示,教育部都有督導地方政府要依計畫去排查,對於跨園性、跨縣市稽查部分,會請地方政府互相去勾稽做連結,如果真的有必要就去排查,教育部會適時提醒,應該要去注意稽查作為,兩周內會有資料。
靖娟基金會執行長許雅荏表示,本案凸顯教育局在調查資訊揭露、人員資格查核、情節認定上全面失守,不僅在調查過程中僅提供剪輯畫面與摘要報告,讓家長難以全面掌握事件發生脈絡與受影響對象;其次,放任未具教保資格人員長期進班,而班上有多名幼童受害或目睹不當行為,均未通知家長及對嚴重個案進行;且對於短期內高頻率、反覆性不當行為,卻未獲合理裁處,呼籲主管機關應完整揭露調查資訊、落實人員資格查核與現場督導,並依實際傷害與情節嚴重性做出合理處分與後續管理。
記者會上也提出四大訴求:一、重新檢視本案是否構成重大情節,並加重處分。二、針對育全集團旗下教育機構進行全面清查,並暫停其新設園所、新收托資格。三、確實將不適任教保人員登錄系統,防止流竄至其他幼兒園。四、提供完整監視器畫面及調查報告予受害家長,不得再以片段摘要取代真相。
【家長吳小姐書面陳述內容】
新北教育局承辦人員曾通知並安排家長訪談,並於訪談當日由教育局人員陪同下觀看相關監視器畫面。畫面中清楚可見,某日中午幼童午睡時段,曾老師對幼童有明顯不當對待行為,包含:以手肘遮住幼童身體與臉部;在幼童仍躺於午睡墊上時,用力拉扯午睡墊並旋轉約180度。前述畫面係由教育局提供並要求家長觀看,並非家長自行臆測或推論。然而,該等明確事證卻完全未記載於最終的調查報告當中,此點令家長無法接受。家長想問:為何教育局掌握,且曾向家長出示之監視器畫面內容,未被如實納入調查報告?是否存在刻意淡化或選擇性記載事實之情形?此外,針對曾老師已被認定有多次不當對待幼童之行為,最終僅裁罰新臺幣三萬元,家長亦無法理解其裁量基準。
請教育局說明,本案裁罰金額僅三萬元之法律依據與衡量標準為何?另有家長得知曾老師疑似並非初犯,若確屬累犯情形,是否已依法加重處分?相關事實是否已納入裁罰考量?
對家長而言,這不只是金額問題,而是主管機關是否對於「反覆發生之不當對待幼童行為」給予應有之重視與處理。若情節與次數已達一定程度,卻僅以最低或輕微裁罰結案,恐難以保障幼童安全,亦影響社會對教保制度之信任。幼童無自我保護能力,家長只能仰賴主管機關進行誠實、完整且公正之調查與處分。無法接受將重要事實與行為嚴重性「大事化小、小事化無」的處理方式。
【家長陳小姐書面申訴內容】
本人基於家長身分,依子女陳述、家長親眼所見、校方人員當場承認及相關錄音錄影佐證,正式向教育主管機關提出陳情。本人合理懷疑育全幼兒園長期存在不當管教、精神壓迫、公開羞辱、恐嚇威脅及疑似身心虐待情形,且具制度性與慣行性,已嚴重侵害幼兒身心健康與受教權。
2026年1月13日,Coco老師要求幼兒於全班前說出「回家告狀的老師壞話」,並以威嚇語氣回應;另以在圍兜書寫他班名稱作為降級暗示,造成心理恐懼。並將幼兒書包丟置教室外長達數小時,致幼兒無法取用個人物品;午睡時更阻止幼兒取回高度依附之安撫被,並以錄影公開播放哭泣作為威脅,對幼兒造成明顯精神傷害。此外,園內長期以「吃飯慢」為由要求幼兒罰站進食、強迫進食甚至嘔吐仍須繼續,並製造「回家說老師壞話會被知道」之恐懼。
2026年1月14日,另有教師當眾以「你一定有病」標籤幼兒,涉及公開羞辱與病理化言語。我的孩子經醫療評估,幼兒身心發展正常,顯示問題源於環境壓力。2026年1月20日,我中午去學校,正親眼目睹他班許多幼兒被罰站吃飯,證實非單一事件。
綜上,懇請教育主管機關依法立即啟動調查,調閱並保全完整的監視器畫面、釐清是否違反《幼兒教育及照顧法》,評估制度性不當管教,並確保幼兒後續受教權與心理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