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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環雙法三讀通過 環境部:非法棄置最重關7年

廢棄物清理法修正三讀通過。環境部提供 zoomin
廢棄物清理法修正三讀通過。環境部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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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劉沛妘/台北報導】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資源循環推動法》及《廢棄物清理法》修正草案,為我國循環經濟發展奠定重要法制基礎。環境部今(17)日舉辦說明會,針對循環雙法後續推動方向,未來將透過全生命週期管理、循環標誌制度及生物炭高值化利用等措施,加速產業循環轉型,提升資源使用效率,打造循環永續新台灣。

《廢棄物清理法》非法棄置最重關7年

為健全廢棄物管理制度、強化資源循環利用及遏止非法棄置行為,環境部擬具「廢棄物清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於16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本次修法擴大應回收廢棄物管理範圍,由原以一般廢棄物為主,擴及部分事業廢棄物,並增訂再生能源發電設備等新興廢棄物之責任業者範圍及繳費義務。未來將由製造、輸入及設置業者共同負擔回收、清除及處理責任,落實生產者延伸責任制度,建立完整之責任鏈管理機制。

為有效遏止非法棄置行為,環境部表示,本次修法導入電子圍籬及監視攝錄系統等科技執法工具,強化廢棄物流向掌握能力。非法棄置最高可處七年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五百萬元以下罰金,於環境敏感地區犯罪者,刑度得再加重至二分之一,並強化不法利得追繳及環境復原責任。

針對環境復原,除強化債權保全機制,亦提前啟動假扣押程序,防止違法行為人脫產規避責任;並增訂處置義務人之連帶責任,明確規範公司負責人、控制公司及大股東之責任,以確保污染場址得以完成清理及環境復原,落實污染者付費原則,維護環境正義。

環境部擬具「廢棄物清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於16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環境部提供 zoomin
環境部擬具「廢棄物清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於16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環境部提供

循環雙法三讀通過 啟動產業新循環

為促進資源循環產業健全發展,《廢棄物清理法》與《資源循環推動法》所建立之循環經濟體系相互銜接。資源循環署說明,循環雙法修正後,將進一步建立從產品設計、生產、使用到回收再利用的全生命週期管理制度,引導產業從源頭導入循環理念,減少資源浪費,提升再生材料使用比例,讓產品在完成使用使命後,仍能持續回到產業鏈中循環利用。

為落實循環經濟理念,循環署也已規劃推動「循環標誌」制度,鼓勵企業提升產品循環性及再生材料使用比例,並透過資訊揭露與數位追蹤機制,提高產品循環資訊透明度,協助消費者及供應鏈辨識循環產品,建立市場信任機制。同時將結合綠色台灣品牌(gMIT)推動策略,鼓勵使用國內再生材料及在地循環供應鏈,提升我國循環產業競爭力。

循環署也積極推動木質資源高值化利用,因應都市林倍增及農業發展需求,我國每年產生大量木質廢棄物,未來將推廣廢木材轉製生物炭(Biochar)技術,透過缺氧熱裂解程序將碳固定於炭體中,不僅可延長碳封存時間,也可應用於土壤改良、環境淨化及循環農業等領域,兼具資源循環與淨零減碳效益。

循環署強調,未來將持續推動循環雙法相關配套措施及子法修訂工作,並透過制度引導、產業合作及市場機制三管齊下,逐步建構循環利用、資源永續及綠色成長兼具的循環經濟體系。

為落實循環經濟理念,循環署已規劃推動「循環標誌」制度。環境部提供 zoomin
為落實循環經濟理念,循環署已規劃推動「循環標誌」制度。環境部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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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環境部 # 彭啟明 # 資源循環推動法 # 廢棄物清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