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延鳳指出,台北市從今年1到6月底對汽、機車違規停車共開出33萬6629張罰單,然而民眾不服取締,對停管處的開罰提出2194件申訴、申訴成功1374件,申訴成功率達63%;警方開單申訴5410件、申訴成功比例較低,但也有1642件,台北市平均每天有42件對違停罰單的申訴案,可能有車主覺得申訴程序麻煩,只好繳罰單,浮濫開單黑數恐怕更多。
林延鳳表示,收到陳情,有民眾每天開車到台北市上班,把汽車停在公司旁的月租停車場,若在市區需要四處移動,就改騎停放在新北高架橋下的機車,但機車在橋下停車場被開3張罰單,6月又被收到第4張「違停殘障車位」罰單,罰單附上的二張逕行舉發照片,一張是附近柱子上貼著殘障車位的標示,另一張照片則清楚顯示機車停在一般機車停車格裡,民眾打電話給1999陳情,卻反遭掛電話,最後透過1999傳照片說明該位置並非殘障車位,請撤銷罰單,停管處才回覆「從寬認定撤銷舉發」。
陳情民眾提供停管處回覆內容指出「經查採證照片顯示,違規事實與舉發並無不符,惟停車處存有舊有身心障礙機車格位廢線未澈底塗除,致民眾產生誤認之情形;為避免爭議,爰本處同意從寬認定撤銷舉發,已另案函請新北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惠予免罰結案」,民眾相當不滿,明明是一般機車格位,根本沒有所謂身障車位殘線,應該是開單的市府人員把一般停車格誤認成身障車格,市府明明開錯罰單,還硬拗是「從寬認定」。
顏若芳說,蔣市府把台北市的馬路當成專屬的「小畫家」畫布,亂創標線、亂設號誌,她接獲民眾陳情,當事人把車停在「貨車裝卸貨專用格」,而且旁邊的牌面清清楚楚寫著晚上 8 點到早上 7 點,開放小型車停放,但因為這個「貨車格」緊貼著另一格「身心障礙專用格」,劃設容易混淆,再加上旁邊牌面左右顛倒,導致開單人員都無法辨識,直接胡亂開罰,當事人自己拍照蒐證申訴卻直接遭到駁回,只好找市議員陳情,經多方釐清事實後才撤單。
「這種胡亂開單後果誰承擔?答案是瀕臨崩潰的交通裁決所!」顏若芳說,市民收到烏龍罰單,不服裁罰提出申訴,案件全都會湧入交通裁決所,根據她調閱資料,從107年到114年,整體交通申訴件數上升快5成(44.8%),而106年裁決所正式員額加上約聘僱人員有194人,但現在總員額只剩下172人,要處理一年約260萬件的違規入案數,還要應付每年近6萬件申訴案,代表平均每位裁決所員工,一年要負擔高達1萬5000件違規案件。
顏若芳呼籲,蔣萬安必須正視這個問題,而警察局與公訓處應將「爭議標線辨識」納入常年訓練重點,降低烏龍開單率;同時,人事處與交通局必須正視裁決所員額嚴重不足的問題,補足人力缺口,還給基層公務員一個合理的勞動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