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表示,為提升勞工就業技能、促進就業,就業保險在被保險人非自願離職期間,可提供職訓生活津貼。
勞動部說明,就業保險的職訓生活津貼請領條件,是被保險人遭遇非自願離職,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安排「全日制職業訓練」,因此,失業勞工參加的職業訓練,是要透過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安排,若自行參加課程,例如自行報名補習班開立的電腦課程),則無法申請。
勞動部也說明,所謂「全日制職業訓練」,是指符合「訓練期間1個月以上,每星期訓練4日以上,每日訓練日間4小時以上,每月總訓練時數100小時以上」的職業訓練課程。故失業勞工參加訓練期間至少要1個月以上,如訓練期間未滿1個月即中途離訓或退訓者,將不予核發津貼。
至於津貼的金額,勞動部說,職訓生活津貼金額是失業勞工離職退保的當月起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60%計算,最長發給6個月,如有扶養無工作收入的父母、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身心障礙子女,每扶養一人,加給10%津貼,最高加給至20%,另外也會補助失業勞工及其離職退保當時,隨同被保險人參加全民健保的眷屬,健保自付部分的健保費。
勞動部也提醒,請領職訓生活津貼期間,如另有工作,無論勞動型態為僱傭或承攬等,凡提供勞務獲得收入者,津貼將會停止發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