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墾丁注意!這處玩水上摩托車「業者罰7萬、遊客3萬」 網怒吼:沒救了
【記者盧麗蓮/綜合報導】夏天到了,許多人都會到屏東墾丁享受陽光、沙灘和戲水,但墾管處提醒,小灣是無核准水上摩托車海域,若有業者經營、遊客參與活動,可依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針對業者開罰7萬元,遊客則罰3萬,不過目前僅對業者開罰,遊客仍在勸導階段。該說法卻讓不少民眾怒吼,認為遊客難以掌握何處禁止,「罰遊客是什麼意思?」「管不了業者跑來開罰遊客?墾丁真的沒救了」。

墾管處指出,核准水上摩托車之海域為南灣、白砂、後壁湖及船帆石,其餘海域禁止水上摩托車活動,也就是說小灣沙灘無核准水上摩托車活動。
業者經營水上摩托車遊憩活動,遊客參與小灣水上摩托車遊憩行為,皆違反觀光發展條例第36條、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第13條第1項,參考依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第12條附表八第6項罰則,營利行為開罰新台幣7萬元整;屬非營利行為可處新台幣3萬元罰款。亦即業者每人開罰7萬元整,遊客罰3萬元整。不過7、8月皆有對業者開出罰單,目前對遊客尚在勸導階段,並未開罰。

遊客哀號:墾丁沒救了
該措施宣布後,許多遊客大感納悶,認為一般遊客難以了解哪些區域可玩水上項目,應不罰遊客,紛紛在粉專留言「所以我們觀光客是能知道這業者是否合法嗎?這不是你們機關要管的嗎?我們去墾丁,還得要先上墾丁官網先知道哪裡是不合法,踩到雷還要被罰錢,這是你們官方要先管理的工作吧!」
另有人認為「應該是業者先罰七萬,有遊客去玩再罰業者三萬吧!罰遊客是什麼意思?」「管不了業者跑來開罰遊客?墾丁真的沒救了。」墾管處則表示,針對違規業者7、8月皆有開罰。


小灣不可遊憩活動原因曝光
中央社報導,墾管處副處長陳俊山表示,小灣因腹地狹小,無法區分動力與非動力戲水活動,有鑑於不同活動間常造成彼此干擾,因此自民國108年起公告限制於南灣、白砂、後壁湖及船帆石4個海域可從事水上摩托車遊憩活動,其餘海域騎乘水上摩托車,一律依法可開罰。
墾管處提及,小灣水上摩托車違法營業,依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對業者開罰新台幣7萬元、遊客可罰3萬元。接獲檢舉後,7、8月皆有對業者開出罰單,考量遊客大多數不了解規定,遊客仍以勸導為主,尚未對遊客開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