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府都發局指出,新光三越中港店恢復使用申請及審查共分為三階段,第一階段,整體整建修復作業(2月至9月上旬),依據「整體整建修復至可供使用計畫書」進行建築物修復。第二階段,分批勘驗執行,於9月5日至9月18日,共分五批辦理。第三階段,申請恢復使用書面審查,業者已於9月18日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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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發局表示,該公司已依規完成相關室內裝修、變更使用、整建修復之各專業技師簽證、第三方公正單位認證及都發局委託第四方分層勘驗完成,並已備齊文件,依法向都發局提送恢復使用申請資料,目前由各機關依權責進行審查中,確認符合各項法令規定及程序後,方可同意恢復使用。
市府強調,雖然新光三越百貨有其復業時間表,但公共安全和消費安全是唯一原則和標準,都發局絕不會因其復業時程而有所妥協,絕對會依法、依規完成各項法定作業和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