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警賣個資每筆收賄8000元
起訴指出,2018年間,經營放貸的張旭昇為了掌握客戶資料,找上認識的警察鄭壁欣幫忙偷查個資,但鄭男沒有權限查個資,於是拜託可以進入「通信紀錄管理系統」的警察劉政道合作,每筆個資以8000元代價賣給張旭昇等人,鄭男分得3000元,劉男拿5000元。
利用郵局信箱「交貨交錢」
這夥人為了掩飾犯行,想出一套迂迴的操作手法,張旭昇等人將要查詢的手機門號上傳雲端信箱,劉政道隨即把偵辦其他案件的「個資調取票」圖檔,上傳系統查詢個資,然後把擅查的個資存進隨身碟,放入郵局信箱,張旭昇等人拿到個資,再將賄款放進信箱,企圖以此躲過警方內部資安稽查。
4年偷查901筆個資 獲利720萬元
2021年間,另名個資買家陳志全也找鄭璧欣幫忙,由於查詢個資數量暴增,劉政道擔心都是用自己帳號登入會出包,竟盜用南港分局3名警察同事的電腦憑證,登入公務電腦查個資,由他來審核「同事的申請」。
鄭璧欣、劉政道這2名貪警在4年間一共偷查901筆個資,獲利高達720萬8000元,後來因為劉政道的同事發現憑證遭冒用,2人犯行才曝光。
檢察官調查後,今依《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等罪起訴2人。至於行賄警察買個資的張旭昇、陳志全,檢方續行偵辦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