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留止血紗布未告知家屬 病歷也沒記載
依據振興醫院網站資訊,李永在畢業於中山醫學院醫學系,於陽明大學微生物免疫研究所攻讀博士,現任振興醫院心臟醫學中心結構心臟病介入治療科主任。
起訴指出,李永在2022年10月28日在振興醫院替林姓病患進行主動脈剝離手術時,因病患為A型主動脈剝離,擴及冠狀動脈、頸動脈、鎖骨下動脈,因此李永在決定採用混有特殊高嶺土成分之QuikClot止血紗布,填塞在病患主動脈弓植體下與氣管前,以求快速止血,並提升自然凝血。
但李醫師疏未注意,手術完成後未取出紗布,也未告知家屬,更沒將病患體內留有紗布之事,記載於病歷資料上。
振興另名醫師電腦斷層檢查 沒發現紗布
後來病患情況不佳,於2024年9月間再次前往振興醫院,由醫院胸腔外科主任楊姓醫師主責治療,楊醫師進行電腦斷層檢查後,發現病患氣管前方有軟組織腫脹壓迫,導致氣管阻塞,但未發現紗布,也無法確定感染病灶,考量再次手術之風險,認為不宜貿然再次手術開胸確認,由於先前病歷沒有提及紗布留在體內,楊醫師難以查明病況惡化原因,僅給予病患抗生素消極治療。
慈濟醫師開刀驚見紗布
直到2024年11月4日,家屬將這名病患轉由台北慈濟醫院治療,該院心臟外科諶姓主任於同月14日進行氣管修補手術,過程中發現病患氣管附近遺留紗布,但病患仍於同月28日不治死亡。
法務部法醫研究所法醫解剖鑑驗,結果認為病患因主動脈剝離後,手術止血紗布遺留,導致重複性吸入性肺炎,最後因敗血症休克、多重器官衰竭死亡。
李永在辯稱有告知家屬、另名醫師
檢方偵辦此案時,李永在醫師坦承將紗布置放於病患體內,但矢口否認過失害命,辯稱曾告知家屬及後續負責診治的楊醫師,但家屬、楊醫師都否認被告知。
檢察官不採信辯詞 起訴過失致死罪
檢察官認為病歷中沒有關於遺留紗布的記載,若楊醫師已知病患體內遺留紗布,怎會找不出氣管前方軟組織腫脹壓迫,導致氣管阻塞的原因,因此不採信李永在醫師的辯詞,依過失致死罪起訴,該罪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萬元以下罰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