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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泥綠能3員工涉收不當利益遭押 公司今依規定對在職人員予免職處分

台泥綠能3員工涉收不當利益遭押,公司今依規定對在職人員予免職處分。資料照。梁建裕攝 zoomin
台泥綠能3員工涉收不當利益遭押,公司今依規定對在職人員予免職處分。資料照。梁建裕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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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吳珍儀/台北報導】針對台泥綠能相關人員涉嫌收受不當利益、損害公司權益,遭台南地檢署偵辦並羈押一事,台泥綠能今發布聲明表示,公司已於6月15日依內部規定對在職人員予以免職處分,同時法務團隊配合司法機關追究相關人員涉背信等刑事責任,並將就因此造成之公司財產損失、額外支出及商譽損害提出求償。台泥綠能強調,若後續司法調查確認有合作廠商涉及違法行為,或違反雙方契約所約定之反貪腐及誠信經營條款,公司除終止合作關係外,亦將依契約約定追究違約責任,並請求懲罰性違約金及相關損害賠償,絕不寬貸。

台泥綠能表示,公司已於2025年11月主動向檢調機關提出告訴,請求進一步釐清相關案件事實及責任歸屬,並追查是否尚有其他人員或合作廠商涉入相關不法行為。公司也感謝相關司法及調查機關積極偵辦本案,並將持續全力配合後續調查作業,以維護法治及企業誠信經營原則。

台泥綠能表示,本次事件除涉及個人違法失當行為外,也提醒公司必須持續精進供應鏈治理機制。由於儲能、再生能源等新興能源領域具有高度技術專業性,公司將藉由此次事件全面檢視採購規格制定、技術審查、供應商管理及內部稽核等制度,強化風險控管與監督機制,降低類似事件再次發生的可能性,持續提升公司治理及誠信經營水準。

台泥綠能弊案始末

台泥(1101)旗下台泥綠能近日爆發內部弊案,台南地檢署偵辦發現,公司3名主管涉嫌利用漁電共生工程向承包商收取回扣,累計不法利益超過新台幣5000萬元,3人已遭法院裁定羈押禁見。台泥綠能則強調,早在2025年11月便已主動向檢調機關提出告訴,並持續配合司法調查。

根據檢調調查,涉案人員包括王姓資深專案經理、莊姓總經理特助及謝姓副理兼工地主任。3人涉嫌於2022年至2023年間,在台泥嘉謙綠能義竹漁電共生工程中,利用職務之便向承包廠商收取回扣,初步認定不法利益超過2000萬元。

此外,王、莊兩人還涉嫌在2023年間,於義竹漁電共生工程及台泥嘉和綠能龍江漁電共生工程中,再向廠商收取逾100萬美元(約新台幣3200萬元)不法利益,使整體涉案金額突破5000萬元。檢方另查出,莊姓特助曾向義竹案場相關廠商恐嚇取財100多萬元。

台南地檢署於6月12日指揮調查局台南市調處搜索台泥綠能等12處地點,並傳喚、拘提7人到案。經檢察官複訊後,認定王、莊、謝3人涉犯背信、洗錢等罪嫌重大,其中莊男另涉恐嚇取財,且有逃亡、滅證及串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事實上,台泥綠能表示,公司於配合司法機關調查過程中,即發現部分員工疑似與合作廠商存在不當金錢往來,並已損害公司利益,因此依內部程序進行停職調查及相關處置,並於2025年11月主動向檢調提出告訴,希望進一步釐清案情及追查是否有其他人員或廠商涉入。

隨著案情曝光,台泥綠能6月15日宣布,已依內部規定將涉案在職人員免職,並由法務團隊追究相關人員背信等刑事責任,同時將就財產損失、額外支出及商譽損害提出求償。

台泥綠能強調,若後續調查確認合作廠商涉及違法行為或違反反貪腐條款,公司除終止合作關係外,也將依契約追究違約責任及請求損害賠償。公司也將全面檢視採購規格、技術審查、供應商管理及內部稽核制度,藉此強化供應鏈治理及誠信經營機制,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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