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下令打「閃兵」!命各地檢署嚴厲追訴 籲修法提高刑度為7年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新北地檢署偵辦閃兵案先後發動3波搜索、拘提,已將王大陸、陳零九等10名藝人及提供假病歷的業者依違反《妨害兵役治罪條例》、偽造文書等罪起訴,偵辦中的包括修杰楷、陳柏霖等5名藝人。最高檢察署今發新聞稿,痛批「少數知名人士充分享受社會資源,卻以不正當手段逃避兵役」,下令全國各地檢署積極查辦閃兵案並嚴厲追訴,情節嚴重者可具體求刑,若法院輕判要上訴到底,並建議修法將閃兵刑責從目前5年以下提高為7年以下。
閃兵可處5年以下徒刑
最高檢察署指出,兵役制度公平落實是凝聚民心士氣的重要指標,也是國防安全的保障,國內外皆然,而《兵役法》規定:「中華民國男子依法皆有服兵役之義務。」年滿18歲至屆滿36歲男子為「役齡男子」,意圖逃避兵役,不依法接受兵籍調查、徵兵檢查、抽籤或徵集等徵兵處理者,依《妨害兵役治罪條例》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但少數社會知名人士充分享受社會資源,卻以不正當手段逃避兵役,嚴重破壞兵役制度公平性,影響民心士氣至鉅,檢察機關應從嚴從速追究。最高檢察署已函請各檢察機偵辦「閃兵」案件時,對於破壞兵役制度情節重大者,從嚴從速偵辦,以維兵役制度公平性。
閃兵惡性重大將具體求刑
最高檢明確指出,目前我國對於妨害兵役制度刑事案件過於輕縱,因此對於惡性重大的閃兵案件,檢察官應具體求刑、法院判決過輕時,應依法上訴。
另外,最高檢法學研究中心分析閃兵案資料,認為以不正當手段變更體位方式逃避兵役者,受刑事追訴的被告僅「冰山一角」,依2009年至2025年9月統計資料,涉犯「閃兵」案件被告共計2198人,其中1670人經檢察官提起公訴,另528人獲緩起訴處分。
已遭查緝閃兵僅「冰山一角」
至於閃兵態樣,役男滯留境外占最大宗(1012人),依序為無故不接受徵兵檢查(437人)、接受徵集令卻無故逾入營期限5日(417人)。另外,以不正當手段詐稱疾病、偽造或變造醫療證明、行賄醫師或以其他不正方法變更體位,以達免役目的之役男,累計16年來僅48人被查出並移送法辦,其他未被查出者不知凡幾,對照近期因藝人「閃兵」事件到案人數已達20餘人(包含閃兵民眾),足見以不正當手段逃避兵役的「閃兵」犯罪態樣,目前被查出者,僅冰山一角。
最高檢:法院判刑過輕 僅千分之一入獄
對於閃兵案件過往的判決結果,最高檢直指「閃兵案件法院量刑過輕」,從2009年至今入監服刑者僅千分之一,涉犯閃兵案件而被起訴被告共1670人,僅2024及2025年各有1件判處1年以上,但未超過2年徒刑,其他1668人均在6月以下,換言之,以不正當手段逃避兵役入監服刑者僅千分之1,可見目前法院對於此類案件量刑過輕。
最高檢察署已函請各檢察機關於偵辦「閃兵」案件,經查明被告犯罪事實明確而提起公訴時,應向法院請求從重量刑,如認個案判決量刑過輕,則依法提起上訴。
免役率過高 籲檢討兵役制度
鑑於我國兵役制度存在諸多缺失與漏洞,最高檢察署呼籲有關機關應重新檢討兵役制度,杜絕不法逃避兵役的管道,相關資料顯示,2023年5月30日役男體位區分標準修訂後,免役率高達16%,修訂前之2022年免役率更達25%,兵役制度顯然存有嚴重缺失與漏洞,急需重新檢討與整頓。
役期變長 閃兵案件增加
另外,最高檢察署法學研究中心分析,自2023年1月1日義務兵役役期恢復為1年起,疑因服役時間增加,「閃兵」案件有增加趨勢,為133件,而先前役期較短的2014到2023年間,平均為105件。
建議提高閃兵刑度為7年以下
為遏止逃避兵役嚴重影響民心士氣的情形一再發生,最高檢察署強烈建議:主管機關應通盤檢討並強化《兵役法》第32條以下之「徵兵處理」機制,核實兵役體位的認定,並提高法定刑度為7年以下有期徒刑,使其不得易科罰金,填補制度漏洞,讓心存僥倖之役男徹底斷念,杜絕不法逃避兵役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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