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警局烏日分局三和派出所,日前深夜執行取締酒駕勤務時,發現一輛保時捷豪車懸掛的車牌相當可疑,外觀粗糙且摸起來不光滑,經檢視車身號碼進行比對,確認是偽造車牌。
曾女坦承,3個月前因嚴重超速導致車牌遭監理單位吊扣,為了讓車子能夠順利上路,才心存僥倖花了1萬元,在網路購買二面車牌懸掛,不料還是被警方識破,男友的保時捷不但要被吊扣,還吞下3600元以上1萬800元以下罰款,另外曾女也被依違造特種文書罪移送。
警方表示,使用假車牌上路,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第1項第3款規定,處車主3600元以上1萬800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行駛,汽車當場移置保管及扣繳牌照;行為人另涉犯《刑法》第212條偽造特種文書罪,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9000元以下罰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