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基會今召開「台鐵準點率漂亮,為何旅客仍常常感受誤點? 消基會籲建立『以旅客為中心』的準點率與賠償制度」記者會,消基會指出,現行台鐵準點率計算方式以「列車抵達終點站」且「延遲不超過5分鐘」為標準,導致列車即使在松山、板橋等中途大站延誤,只要終點站趕回時間仍被判定為「準點」。
根據審計部相關資料,台鐵113年度若以「一車一站累計制」計算,列車誤點超過132萬次,誤點發生率約18.66%;南港、松山、板橋及中壢等4站部分時段甚至達六至七成。同年度共發生列車延誤3,226次,影響1萬1,438列次,總延誤14萬2,501分鐘,而列車準點率為93.14%,低於原訂97%目標。
消基會直言,對於通勤、通學及轉乘的旅客而言,10至20分鐘的延誤就可能造成遲到或轉乘失敗,官方漂亮的年度平均數字無法代表旅客的真實體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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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台鐵常將延誤歸咎於天災或不可抗力,消基會檢視歷史資料發現,過往延誤逾5分鐘的事件中,設備故障(如號誌故障、車輛設備異常、電車線中斷等)占了近八成(79.25%)。消基會認為,天災雖難避免,但設備妥善率、維養落實度、排點與調度效率等「可管理因素」才是改革的核心,台鐵不應以不可抗力事件掩蓋營運管理的不足。
消基會認為,依現行《鐵路法》與台鐵規定,因台鐵過失造成延誤需達45分鐘以上才提供退換票,此門檻已不符合現代運輸服務標準,準時是鐵路契約的基本承諾,45分鐘以下的延誤同樣造成旅客實質損失。
為此,消基會向交通部與台鐵公司提出六大訴求:一、全面公開各站準點率:除終點站外,同步公布各站延誤1、3、5分鐘之統計。二、統一統計口徑:公開數據計算公式,並同時揭露「包含」與「排除」不可抗力因素之兩組資料。三、建立設備故障改善追蹤:針對車輛、號誌、工程等原因分類控管並公開改善進度。四、檢討45分鐘賠償門檻:研議15、30、45分鐘之「分級」補償、轉乘協助與退費機制。五、推動主動通知與自動退費:結合電子票證與會員系統,主動發送延誤通知並研議自動補償。六、納入核心績效考核:將「旅客實際體驗準點率」明確列入台鐵全面提升服務品質計畫之考核指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