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局表示,行政院於今日第4006次院會指示,在不影響桃園國際機場第三跑道建設進度,並請桃園市政府務必先就建物使用執照核發程序予以妥善規劃原則下,同意調整機場園區選配安置街廓民眾之「配合加速開發獎勵金」申領期限,由115年6月30日展延至同年10月31日。
由於桃園國際機場旅運量疫後快速復甦成長,為有效提升我國航運競爭力,第三跑道建設工程已積極展開,桃園航空城地上物最後搬遷期限,仍於115年12月底完成搬遷,以避免影響國家重大建設工程推動。
但考量安置街廓自建住宅時程相近且量體龐大,現有營建資源不敷市場需求,影響自建進度,參考年初調整「安置街廓協助金」之二樓版勘驗完成時間由115年2月28日展延至同年6月30日,爰將選配安置街廓者之「配合加速開發獎勵金」申領時間,併由115年6月30日展延至同年10月31日,以積極獎勵民眾搬遷,順利取得桃園機場第三跑道開發建設用地。
目前選配安置街廓民眾正積極進行房屋興建工程,為後續申請建物使用執照作業順利,因此行政院亦同步請桃園市政府務必先就建物使用執照核發程序予以妥善規劃因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