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轎車自撞「男昏迷女死亡」!她頭部驚見彈孔 竟是男友槍擊載屍繞行1天
【記者王勇超/台南報導】59歲蔡姓男子不滿小十多歲的侯姓女友堅持分手,去年9月相約談判未果,竟在租賃小客車內持槍近距離朝侯女頭頸部開槍,一槍致命。蔡男犯案後載著遺體從嘉義一路開到台南繞行一天一夜,直到隔天在台南柳營自撞電線桿肇事,警方起初誤以為侯女死於車禍,後經檢視發現是槍殺。台南地檢署今依《刑法》家暴殺人罪、《槍砲彈藥刀械管理條例》及不能安全駕駛等罪嫌起訴,後續將由國民法官參與審理。
不滿分手討不回錢 深夜約見談判
起訴書指出,蔡男過去曾與堂哥(已過世)以10萬元購買一支改造手槍及7顆子彈,他原本和女友侯女同居,但侯女後來搬回嘉義市西區父母住處,去年9月20日凌晨,蔡男透過通訊軟體LINE約見面,侯女答應赴約,蔡男凌晨1時許開車前往載人。
檢方指出,2人隨後在附近頭港支線道路談判,同日凌晨2時許,蔡男不滿侯女執意分手,又討不回他聲稱交付的數十萬元款項,竟掏出改造手槍朝坐在副駕駛座的侯女左側頭頸部近距離開槍,子彈自侯女左耳後方進入,造成中樞神經嚴重損傷,當場死亡,車內血跡斑斑。
載屍嘉義到台南亂繞 吞安眠藥仍上路
檢方調查,蔡男犯案後駕車逃離現場,載著侯女遺體從嘉義一路開到台南四處繞行,遲遲不知如何處理。當日晚間7時許,他在台南市柳營區八老爺抽水站附近產業道路服用安眠藥後,仍持續開車亂繞,疑似一度動念同歸於盡。
直到隔天(21日)上午10時2分,蔡男在柳營區八老爺道路自撞路旁電線桿,發生交通事故。新營分局員警獲報到場時,蔡男已昏迷,侯女當場死亡,初判可能因車禍重傷不治;但承辦員警仔細檢視後察覺死因有異,發現侯女竟是遭近距離槍擊致死,車內並查扣槍枝與子彈,立即將蔡男列為殺人嫌犯。
警方表示,蔡男送醫後醒來,因罪證明確坦承為感情、金錢糾紛犯案。檢方認定蔡男涉犯槍砲、殺人及不能安全駕駛等罪嫌,聲請羈押獲准並提起公訴,今移審台南地院,法院下午將開庭決定是否繼續羈押,全案後續將由國民法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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