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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取寶寶設籍台北!蔣萬安拍板 放寬2類新生兒獎勵金申請期限

政治 首都風雲
2025/09/03 15:13
許皓婷 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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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許皓婷/台北報導】台北市長蔣萬安昨(2)日在市政會議拍版通過「生育獎勵金發放辦法」修正草案,針對早產新生兒得以預產日計算設籍時間及放寬國外出生新生兒獎勵金申請期限,將於9月中旬發布實施;蔣萬安表示,期盼透過辦法修訂,爭取讓新生兒更容易設籍在台北,或是用其他方式來引導或解決少子化問題。

北市放寬2類新生兒獎勵金申請期限。示意圖,取自pixabay zoomin
北市放寬2類新生兒獎勵金申請期限。示意圖,取自pixabay

台北市政會議2日拍板通過「生育獎勵金發放辦法」修正草案,本次修正重點針對早產新生兒得以預產日計算設籍時間及放寬國外出生新生兒獎勵金申請期限,將於9月中旬發布實施。

民政局指出,現行規定以新生兒出生日做為計算設籍滿10個月的基準日,例如新生兒父或母設籍台北市日期為114年1月1日,其新生兒應於114年11月1日以後出生者始符合生育獎勵金申請資格。假設新生兒A原本預產期為114年11月2日,依照預產期計算新生兒父或母設籍台北市滿10個月可以申請生育獎勵金,但新生兒A因提早2個月出生(實際出生日為114年9月2日),導致設籍期間未滿10個月而喪失領取生育獎勵金補助的資格,造成鼓勵生育政策無法完整讓市民受惠,為落實照顧新生兒家庭權益,本次修法特別增訂新生兒預產日亦可做為設籍計算基準日,於辦理出生登記時一併檢附載明產婦姓名和預產之日之孕婦健康手冊或其他醫療證明文件,即可申請生育獎勵金。

另外有關申請期限部分,民政局表示,現行規定申請人應於新生兒出生後60日內辦妥出生登記(或初設戶籍登記)並申請生育獎勵金,但如有正當事由得由戶政事務所專案延長為1年。

針對國外出生新生兒,實務上多數難以在出生後60日內回國辦妥初設戶籍登記並申請生育獎勵金,雖可專案延長為1年,但申請人須另行提出正當事由並檢具相關證明文件申請,徒增申請人及戶政事務所行政成本,故本次修法特別將國外出生新生兒申請獎勵金之申請期限由60日延長為1年,以減輕新生兒家庭申請獎勵金的壓力與負擔。

市政會議通過「生育獎勵金發放辦法」修正草案。取自pexels zoomin
市政會議通過「生育獎勵金發放辦法」修正草案。取自pexels

蔣萬安表示,低薪、高房價等大環境因素無法解決,少子化必然成為現在必須面對的事實,也必須體認到在20年後,台灣的人口數不再會是2300萬人,問題在於高齡化同步會使台灣人口結構轉換成倒金字塔,會在社會各層面產生衝擊,期盼透過辦法修訂,希望讓新生兒更容易設籍在台北,或是用其他方式來引導或解決少子化問題。

蔣萬安也提及,台灣高等教育嚴重受到少子化衝擊,尤其私立大學普遍招生不足額,這幾年,有些大學招收東南亞、東北亞學生,並以建教合作方式,讓外籍生就學期間變成所謂的學工,也引起很大的爭議,他認為,這也是中央政府制定移民政策必須思考的課題。

而台灣很多產業面臨缺工,像是公車駕駛員缺工嚴重,若高教或是技職學校透過現有的招生方式吸引外國年輕人來台就學進而就業,這其實未嘗不是一個解決勞動力不足的辦法。政府應該制定一套完整的制度,透過高教與技職學校的海外招生以引進臺灣需要的人力。

蔣萬安:希望透過辦法修訂,讓新生兒更容易設籍台北。資料照。葉志明攝 zoomin
蔣萬安:希望透過辦法修訂,讓新生兒更容易設籍台北。資料照。葉志明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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