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婉臻指出,交工處113年辦理「彩色鋪面」、「鄰里交通改善工程」、「標線型人行道」等3項標案,原始預算合計高達1億1,848萬元,當時兩家投標廠商提出的服務建議書內容高度雷同,被認定符合投標異常態樣,相關標案因此廢標並移送偵辦。
「荒謬的是,市府前腳才抓到異常,後腳同一家涉案廠商又回來得標。」洪婉臻說,其中「標線型人行道工程」重新招標後,5月29日由同一家涉案廠商以4,550萬元得標;另一件「鄰里交通改善工程」5月24日重新招標後,同一家廠商也取得其中一項約998萬元標案,換句話說,前案才因投標異常遭廢標,短短一個月內,同個涉案廠商又從市府拿下約5,548萬元交通工程。
洪婉臻質疑,相關標案多採評比方式辦理,評選過程有市府局處代表參與,前後招標承辦人員亦有重疊。市府才剛因服務建議書高度雷同而廢標、移送,同一家廠商一個月後再次投標,為什麼仍能通過評比、重新得標?前一次發現異常後,有沒有控管後續採購流程?還是技巧性放水?這些都是市府必須說明的問題。
洪婉臻提到,後續法院判決認證涉案廠商曾共同製造投標競爭假象,涉及違反《政府採購法》,分別獲得緩起訴處分與判決;此外,涉案廠商早在112年交通標線工程中,就曾以類似方式圍標,當時市府沒有發現,直到後續廠商自首,全案才曝光,涉案廠商前科累累卻能屢次得標,蔣市府是把關失靈還是意圖放水,種種跡象像極了內神通外鬼?!
洪婉臻強調,蔣萬安把人本交通、行人環境改善列為重要施政,卻搞不清楚市府內部早已失控,還只會到場摸路面擺拍作秀,難怪這幾年市府採購弊案暴增一倍。洪婉臻批北市交通預算持續增加,但市府把關卻形同放水,再次顯示蔣萬安的施政無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