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此,台電今(14)日表示,對於以不實市場價格資訊進行合約議價的相關廠商,台電以個案事實依法、依合約究責,其中HVO由公共工程委員會認定違法事實明確,依法列為拒絕往來廠商3年,台電並已提起民事訴訟,要求退還購煤爭議金額;Whitehaven則已訴諸國際仲裁中,台電強調,將秉持嚴謹態度執行採購,同時兼顧燃煤供應安全。
台電解釋,亞太地區燃煤採購長約設有逐年議價機制,以澳洲Glencore集團與日本東北電力議定的「日澳長約價格」為首要市場指標,也是台電與煤商議價參考基準。
HVO依法被列為拒絕往來廠商、停權3年
Glencore身為價格談判方與資訊掌控者,2024年代表子公司HVO與台電進行燃煤合約議價時,以不實市場價格資訊誤導,經台電查核發現不法行為,並由公共工程委員會認定涉案違法事實明確、情節重大,HVO依法列為拒絕往來廠商,停權3年。同時本案因涉及廠商提供不實文件違反契約規定事宜,台電針對購煤爭議金額要求退款,現於民事訴訟審理中。
至於另一家違約廠商Whitehaven,台電指出,Whitehaven因輾轉引用媒體轉載該錯誤資訊,整體評估屬於商務爭議,台電依其未能誠信履約,已提起國際仲裁,考量個案情節程度差異,將視案件後續發展,適時採取必要法律行動。
台電強調,在兼顧燃煤供應安全的同時,將秉持最嚴謹態度執行採購,依法依合約究責以維護權益。相關違約細節與爭議金額,將依法律及仲裁程序的最終結果認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