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安會表示,本案自收到再運轉計畫後,即依程序妥善規劃安全審查、現場視察及公眾參與等事項,並邀集外部專家學者與會內同仁組成審查團隊,就計畫內容及執行規劃進行審查及現場查證。經確認相關規劃符合現階段審查要求後,於115年9月24日完成計畫核定。
核安會強調,今日完成的是「再運轉計畫」的審查,後續仍有多項程序與安全管制作業也必須依規辦理。在計畫執行期間,核安會也將持續進行監督與現場查證,確認相關作業依計畫及法規要求落實。台電並須提出執行結果報告,再送核安會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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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核三廠再運轉計畫函請地方政府提供意見
此外,台電正辦理老化評估與管理、輻射相關議題查核評估、耐震安全評估等「自主安全檢查」,待完成後依規定提交相關評估報告時,核安會亦會嚴格審查及現場查證,確認符合法規及安全要求。
核安會表示,「核能安全」是核電廠運轉的最重要前提,相關程序均須依法完成。核安會將持續依法執行安全管制,並兼顧資訊公開及公眾參與,讓各界瞭解相關管制作業進度。
核安會於審查期間已將核三廠再運轉計畫函請地方政府提供意見,並透過辦理地方說明會、拜訪地方人士等方式,聽取地方鄉親及公民團體的意見,納入再運轉計畫審查作業參考。有關本案審查及公眾參與作業辦理情形,均已公布於核安會網頁「核電廠再運轉審查管制」專區,供各界參閱。
核安會為我國核能安全管制機關,將持續依其法定職責與專業,嚴格執行核電廠安全管制作業,以維護民眾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