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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4歲男童15樓墜落亡! 母接哥哥下課獨留住處釀憾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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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曾伯愷/新北報導】新北市永和區中正路一棟社區大樓,今天晚上驚傳4歲男童從15樓住處陽台墜落,重摔社區中庭,當場失去呼吸心跳,消防員到場協助送醫急救,男童傷重宣告不治。警方勘驗現場,發現男童親人沒有在家,目前已聯繫上男童母親到醫院處理,釐清原因。

新北市永和區一棟社區大樓今天晚上發生4歲童墜樓意外,警方及消防員獲報到場協助就醫,男童傷重宣告不治。翻攝畫面 zoomin
新北市永和區一棟社區大樓今天晚上發生4歲童墜樓意外,警方及消防員獲報到場協助就醫,男童傷重宣告不治。翻攝畫面

男童15樓高墜落中庭送醫不治

據悉,新北市永和區一名4歲男童,今天晚上8時許從中正路一棟社區大樓15樓墜落,重摔社區中庭,住戶聽到聲響查看,驚見男童墜樓趕緊報案。

警消獲報到場,發現男童全身多處骨折,已無呼吸心跳,緊急給氧、施行心肺復甦術急救,隨後戴上頸圈送醫急救,不幸的是,男童仍於晚上9時20分急救無效,宣告不治。

男童獨處親友不在家

初步瞭解,事發前男童40歲母親正外出接補習完的大兒子回家,沒想到,獨留4歲兒子在家卻發生憾事。

警方勘驗現場,發現該棟大樓為19層樓社區住宅,男童住在15樓,根據現場跡證及陽台攀爬痕跡,研判男童疑趁家中無人,獨自跑到陽台玩耍,卻因攀爬陽台不慎,墜落到1樓中庭。

警方詢問保全及住戶指稱,事發時不少鄰居聽到男童呼救聲,不久碰聲巨響,保全上前查看,驚見是男童墜樓,立即報警處理。

目前警方已聯繫上男童母親到醫院協處,詳細意外發生原因及死因,仍待警方調查釐清。

獨留兒童在住處恐涉及兒少法

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51條之規定,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及少年之人,不得使6歲以下兒童或需要特別看護之兒童及少年獨處,或由不適當之人代為照顧,違者可處3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並需接受4至50小時的親職教育輔導。

若因獨留導致兒童受傷或死亡,家長還可能吃上《刑法》過失傷害或過失致死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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