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晉維另因調包毒品判囚定讞
判決指出,張晉維曾為基隆市警局警員,他2020年在職時犯下「毒品調包黑吃黑」案,遭免職、法辦,最高法院2025年5月依侵占職務上持有之非公用私有財物等罪,判刑6年8月定讞,但該案2022年審理期間,張男重施故技,找在職的警校學弟陳信安加入黑吃黑集團。
2022年12月30日,集團中擔任假買家的林博涵約出一名毒販交易,陳信安隨即現身以警察身分盤查,搜出一包約100公克的K他命,然後將毒販帶到旁邊詢問姓名等個資,假買家趁機以1包摻有微量K他命的冰糖調包,離開現場後把真毒品交給張晉維,陳信安則將毒販及摻有微量K他命的冰糖帶回士林分局警備隊偵辦。
陳信安3度配合黑吃黑
本次調包後的毒品經過檢驗,K他命純度僅3%、純質淨重為2.8812公克,但意圖販賣而持有第三級毒品的要件是純質淨重5公克以上,因此檢察官將毒販不起訴。
2023年1月5日、1月17日,陳信安等人又以黑吃黑手法分別調包200公克、1公斤K他命,都交給張晉維販售牟利。
法官認為陳信安雖沒分得金錢,但他以警察身份設局黑吃黑掉包毒品,觸犯《貪污治罪條例》侵占職務上持有之非公用私有財物、圖利等罪,高等法院今判陳信安4年11月徒刑,主謀張晉維判刑5年,另2名共犯林博涵、丘翊廷各判3年5月、3年2月徒刑。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