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職|李育朋因酒駕葬送生涯 是否依規定討回2倍簽約金樂天領隊這樣說
【記者毛琬婷/桃園報導】年僅19歲的潛力左投李育朋19日在台東發生無照酒駕車禍事件,球團透過經紀公司回報後得知此事後火速做出懲處,已依照球團與球員契約約定於本月22日終止合約,對此,樂天桃猿領隊野原武人說:「不可否認他是有實力的選手,但他所犯下的錯誤及其重大影響性是不可原諒的,所以我們必須做出開除的判斷。」
李育朋是在2025年中職季中選秀會上被樂天桃猿第四輪選進,以250萬元簽約金、75萬元激勵獎金簽約,2026年月薪7萬元,是球隊看好的潛力新秀,沒想到都還沒在職棒一、二軍留下任何紀錄時,就因為場外個人事件斷送職棒路。
警方調查指出,李育朋於19日凌晨與友人前往台東某酒吧飲酒,從深夜一路喝到天亮,明知自己沒有駕照,仍心存僥倖開車離去。不料疑似酒力發作,在市區發生擦撞事故,而他肇事後還心虛,又回酒吧向友人求助,並由友人協助將車輛移往他處停放,試圖掩蓋事實。
野原武人表示,事發後是從李育朋所屬經紀公司那邊接獲訊息,他本人得知消息後也嚇了一跳,第一時間就是找選手本人與經紀人面談,確認當天事發狀況,在掌握完整事實後,球隊隨即與樂天集團總部及中職進行確認,最後做出開除的處分。
他坦言,當初也是看中李育朋的實力所以才會在去年選秀選近來並簽約,「不可否認他是有實力的選手,但他所犯下的錯誤及其重大影響性是不可原諒的,所以我們必須做出開除的判斷。」野原武人認為,雖然這些事情都是球員個人行為,但球團也有責任,未來球團會增加與球員溝通,除了定期教育講座,也會和警察局或律師合作,加強法治教育。
而根據中職職棒棒球選手契約書第21條規定,「球員如果犯罪、重大違紀、賭博、鬥毆、酗酒或其他影響職業 棒球健康形象之不正行為者,球團得提前終止本契約,選手除應退還已收未到期之報酬外,並應將簽約金加2倍退還球團。」
對於這項中職規定,野原武人表示並不是很清楚細節,目前只是站在球團的立場進行行政處置,至於是否會對李育朋要回簽約金,甚至罰款兩倍,野原武人說:「由於這牽涉選手個人合約細節與隱私,球團不方便做回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