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貞秀是首位陸配立委,一度面臨「雙重國籍」法律挑戰,在國會質詢陷入「無官可詢」的尷尬局面,更因失言爆料「新竹市長高虹安收柯文哲700萬」,遭民眾黨開除黨籍,國會生涯僅短短69天就下台,更因此槓上民眾黨主席黃國昌,更因辛辣犀利風格,攻佔媒體版面數日。
如今,李貞秀捲土重來,宣布參選竹北市長,以寫給「竹北市民」一封信,自詡為「竹北媽媽」提出治理5大方向,強調非臨時起意,是「歷經嚴酷的政治淬鍊」後而做出的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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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陸委會表示,原陸籍人士要在台設籍、完成註銷中國大陸戶籍,並向主管機關繳附註銷原籍證明後滿10年,符合兩岸條例第21條規定才能參選公職。至於李女士是否符合參選資格,將由選務機關依法做成認定。
而中選會主委游盈隆表示,對於國民參選登記都有一套完備辦法,根據《選罷法》,李貞秀要參選竹北市長,受理審查的機關是新竹縣選委會,一般情況對於鄉鎮市民代表、村里長參選資格審查,都是地方選委會認定即可,除非有特殊狀況,中選會才需要介入,依法中選會對於選務處理有監督之責,所以這件事由新竹縣選委會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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