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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車免稅再延5年!立院初審放寬身障者牌照稅 啤酒進口原料免關稅
出版時間:2025/12/30 15:42
【記者林巧雁/台北報導】為節能減碳,鼓勵多使用低污染車輛,發展完全電能為動力車輛相關產業發展,達成政府2030年電動化階段性目標及實現2050淨零排放願景,總統今日修正公布貨物稅條例使用牌照稅法,延長電動車輛減免徵貨物稅及使用牌照稅實施期限5年,至2030年12月31日,自2026年1月1日生效施行。
財政部自2011年1月起提供電動車輛減免稅,截至今年11月底止,電動車輛減免徵貨物稅約93萬輛,減免徵稅額約289億元,免徵使用牌照稅約12萬輛,免徵稅額約92億元。全年兩項免稅金額估年底應可突破400億元。
財政部表示,電動車輛減免稅可減輕民眾行的負擔,鼓勵民眾選擇購買低污染車輛,提升電動車輛普及率,並兼顧車輛產業發展,對整體產業、社會及生活環境均具正面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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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昨初審通過「使用牌照稅法」及「海關進口稅則修正草案,放寬身心障礙者二親等親屬車籍與身障者同一戶籍者,可適用免徵使用牌照稅優惠;並免進口麥芽、啤酒花等啤酒製造原料關稅,降低本地啤酒業者製造成本。
「海關進口稅則」修正草案調降啤酒關鍵原物料麥芽及啤酒花關稅。財政部估稅損約7435萬元,但可提升國產啤酒市場競爭力,提升需求,增加1億6974萬元稅收,稅收淨效益9539萬元。
現行「使用牌照稅法」規定,本人、配偶或同一戶籍二親等以內親屬所有,供身心障礙者使用車輛免徵使用牌照稅,以一輛為限。立委爭取修法為身障者二親等以內親屬,雖未與身障者同戶籍,只要車籍與身障者同一戶籍,也可免徵牌照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