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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兩段式左轉機車肇事居冠!停等紅燈方向燈不能斷 違者最高罰3600元

出版時間:2025/12/13 14:02
社會
陳力維 文章
機車兩段式左轉存廢問題,一直是通勤族廣泛討論議題。圖為待轉區內兩段式轉彎車輛,林林攝,資料照片 zoomin
機車兩段式左轉存廢問題,一直是通勤族廣泛討論議題。圖為待轉區內兩段式轉彎車輛,林林攝,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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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力維/綜合報導】台東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今(13)日公布,近期分析台東縣機車容易肇事的原因,發現以「左轉彎未依規定」,即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高居肇事原因的首位。其次依序為不依規定讓車(如轉彎車不讓直行車)、闖紅燈等;而不依規定使用方向燈,如變換車道、轉彎未打方向燈或太慢打,或是未全程使用燈號,也容易造成事故。

紅燈停等左右轉須「全程」開啟方向燈

中央社報導,台東縣警察局提供資料指出,提醒所有駕駛人,尤其針對方向燈的使用規定,必須加倍注意。警方強調,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規定,駕駛人無論是在左轉或右轉時,都應於行駛至轉彎前30公尺處開啟方向燈。更重要的是,車輛在紅燈停等左轉或右轉時,方向燈必須「全程」開啟,即使在等紅燈的狀態下也不能關閉。

違者最高可處3600元罰鍰

交通警察隊指出,其他縣市曾發生車輛在左轉專用道停等紅燈時,因未「全程」開啟方向燈遭後車檢舉並收到罰單。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2條「不依規定使用燈光者」,將處以新臺幣1200元至3600元罰鍰,駕駛人不得不慎。

台東縣警察局統計,機車肇事原因以未兩段式左轉居首位,不依規定使用方向燈也容易造成事故,警方特別提醒,車輛在紅燈停等左轉或右轉時,必須持續打方向燈,違者處1200元以上,近日警方加強執行交通違規取締。警方提供 zoomin
台東縣警察局統計,機車肇事原因以未兩段式左轉居首位,不依規定使用方向燈也容易造成事故,警方特別提醒,車輛在紅燈停等左轉或右轉時,必須持續打方向燈,違者處1200元以上,近日警方加強執行交通違規取締。警方提供

台東警方啟動密集執法 加強取締違規

為遏止機車肇事率攀升,台東縣警察局旗下各分局,包括台東分局、關山分局、成功分局、大武分局等,近日已密集規劃勤務,執行交通違規取締,尤其是針對機車易肇事原因加強執法。警方呼籲民眾切勿心存僥倖,嚴格遵守交通規則。

交通隊也列出其他常見的機車違規行為及其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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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兩段式左轉(違反道交條例第48條第1項第2款):處600元至1800元罰鍰。

📌闖紅燈(違反道交條例第53條第1項):處1800元以上、5400元以下罰鍰。

📌不依規定使用燈光(違反道交條例第42條):處1200元至3600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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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向燈 # 兩段式左轉 # 機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