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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尊神像丟香爐焚燒!落網辯神明同意 有高度再犯可能遭判刑
【記者陳力維/綜合報導】夭壽!一名李姓男子涉嫌於新北市金山區五谷宮,將宮內供奉的15尊神像從神殿搬下後,投入香爐並用打火機點燃,引發大量黑煙,當場遭廟方報警逮捕。李男在基隆地方法院審理時辯稱,他有擲筊獲得神明同意才這麼做。對此,法官審理後,日前依放火燒毀他人所有物致生公共危險罪,判處李男六個月徒刑及監護一年。可上訴。

焚燒神像引濃煙 目擊香客報警
中央社報導,根據基隆地院判決書內容指出,這起事件發生在今年6月4日下午3時許,李男將15尊神像連同瓦斯罐、金紙、高粱酒等物品投入供桌及香爐中焚燒,濃煙與嗆鼻氣味瀰漫整個宮廟。一名目擊的香客表示,進入宮廟時發現煙霧瀰漫,有4個香爐被丟進神像與金紙焚燒,而李男當下有些語無倫次的狀況。警方獲報後將李男逮捕,經檢察官複訊後聲押獲准,基隆地檢署後續依公共危險罪起訴。
法官:行為時辨識能力顯有不足 具再犯可能
判決書指出,李男在警詢時稱有先問神明得到聖杯後,再用打火機燃燒神像及金紙放在香爐裡,因為他認為神像不乾淨所以要化掉,偵查中也稱家裡是開宮廟,有請示神明才燒,羈押訊問時則供稱主神叫他要燒掉。
法官表示,李男在行為時的辨識行為違法能力,有較正常人減低,達到「顯有不足」,但未達「完全不能」程度,且在檢察官訊問時,表達若回去會再繼續從事相同行為,有高度再犯可能性,另考量犯後坦承犯行,且未有人員傷亡等犯罪情節,依放火燒燬他人所有物,致生公共危險罪,判李男6月徒刑,並施以監護1年。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