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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中冷軋扁軋電磁鋼品 6/8臨時課徵反傾銷稅49.84%
【記者林巧雁/台北報導】財政部關務署表示,對自韓國及中國大陸產製進口冷軋扁軋非方向性電磁鋼品課徵反傾銷稅調查案,財政部及經濟部初步認定有傾銷情事,且對國內產業造成實質損害,為防止我國產業在調查期間繼續遭受損害,財政部公告自6月8日起對前述產品臨時課徵反傾銷稅,為期4個月。
其中南韓涉案廠商課徵稅率45.68%及49.84%,中國所有製造商或出口商課徵稅率26.44%。
關務署說明,電磁鋼品反傾銷稅案傾銷初步調查結果,經財政部關稅稅率審議小組5月25日第69次會議審議決議,初步認定韓國及中國大陸涉案廠商均有傾銷事實。
南韓涉案廠商課徵稅率45.68%及49.84%
關務署進一步說明,依據平衡稅及反傾銷稅課徵實施辦法第14條及第16條規定,財政部應於初步認定公告之翌日起60日內完成有無傾銷之最後認定,經最後認定有傾銷事實者,將移請經濟部於40日內作成傾銷是否損害我國產業之最後調查認定。
財政部於接獲經濟部有損害我國產業通知之翌日起10日內提交審議小組審議,審議小組除以傾銷及產業損害等因素為主要之認定基礎,並得斟酌案件對國家整體經濟利益影響決議是否課徵反傾銷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