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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指出,高男2024年12月21日清晨4時許,到皇池溫泉浴膳館大眾池,用毛巾包覆手機為掩飾,拍攝6名裸男臉部及性器官等影像。
6名被害人當場察覺高男行跡詭異,當場制止他繼續拍攝並報警,警方在高男手機內發現偷拍影像。
辯稱「好奇」偷拍6男泡湯
高男應訊時辯稱一時「好奇」而偷拍,法官考量他坦承犯行,已賠錢與6名被害人達成和解,且積極接受心理治療,審酌他碩士學歷、在媒體工作,月薪約7萬至8萬元,依非法蒐集個資罪判刑5月,得易科罰金15萬元,緩刑2年,須接受80小時義務勞務及3場法治教育。可上訴。
至於高男另觸犯無故竊錄他人性影像罪,由於此罪是告訴乃論,而6名被害人達成和解後均已撤告,因此檢方先前並未起訴高男此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