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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足抽血究責|衛福部:違反人體研究法4規定 會追血液去哪處理

生活 醫藥
2025/07/16 19:05
林芳如 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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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芳如/台北報導】台師大女足選手被教練周台英逼迫抽血配合做國科會的研究,衛生福利部今日(7/16)指出,就目前新聞揭露資料所示,該案至少涉違反《人體研究法》4條規定,台師大隸屬教育部,應由教育部就前開疑議內容釐清及調查,並進行全權管理及監督,衛福部已函請教育部速依法行政。若該研究計畫血液檢驗部分有跟醫療機構合作,醫療機構的IRB計畫如何,衛福部就可依權責處理。

衛福部次長林靜儀表示,若台師大女足研究案的血液檢驗有跟醫療機構合作,衛福部會依權責處理。資料照/葉志明攝 zoomin
衛福部次長林靜儀表示,若台師大女足研究案的血液檢驗有跟醫療機構合作,衛福部會依權責處理。資料照/葉志明攝

衛福部醫事司司長劉越萍表示,就目前新聞揭露資料所示,台師大女足案疑涉違法態樣為研究團隊執行「未依經倫理審查委員會通過之研究計畫」及「未取得研究對象知情同意」、研究機構審查會「未對經審查通過之研究監督及查核」及研究機構「對審查通過之研究計畫未進行必要之監督」。

劉越萍指出,上述態樣涉違反《人體研究法》第22條第1項第1款、第23條第3款、第24條第1款及第24條第4款規定。

依據《人體研究法》第3條第2項規定,人體研究之監督、查核、管理、處分及研究對象權益保障等事項,由主持人體研究者所屬機關(構)、學校、法人或團體之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管轄。

劉越萍指出,台灣師範大學隸屬教育部,應由教育部就前開疑議內容釐清及調查,並進行全權管理及監督。衛福部已函請教育部本權責辦理相關調查及處分,並促請教育部依法辦理。綜上,衛福部將持續強化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進行人體研究之監督等事項管理,以保障研究對象權益。

外界質疑該研究由非醫事人員幫女足選手抽血,劉越萍強調,這要看IRB計劃怎麼寫,如果IRB計畫有審查通過沒問題,那計畫主持人的問題就更大了,因為沒有按照審查通過的IRB計畫來執行。

教育部今日(7/16)已做出裁處,該案涉及研究倫理重大瑕疵,涉案教師執行國科會補助研究計畫,未遵守《人體研究法》規範,經該校研究倫理審查委員會調查確認違規後,教育部5/19召開專案會議,認定台師大及其審查會未善盡監督與查核責任,屬情節重大,並決議對研究主持人、共同主持人分別處50萬元罰鍰,並且1年內不得申請政府機關或政府捐助成立的財團法人研究經費補助,以及就學校本身處110萬元罰鍰。

針對台師大女足案,行政院長卓榮泰今日在臉書發文,要求衛福部也應依法追究該計畫主持人所有行為責任,如有其他人也涉及不法、不當行為,應一併論處;並且,對於所有受害學生所受的身體、心理創傷,要有妥善的照護與輔導措施。

衛福部次長林靜儀表示,仍得依照各單位分別的法律權責去處理,根據人體研究法,教育部負責監督、查核、管理和處分該研究計畫主持人,衛福部今天已發文給教育部,告知可能違反人體研究法哪些條文,請他們依照人體研究法去做相關調查跟懲處,衛福部沒辦法撈過界調查。

不過,該研究計畫搜集很多血液檢體,林靜儀說,我們也很疑惑是學校自己處理血液檢體,還是有跟醫療機構合作?已經請醫事司預先準備,假如在台師大有跟醫療機構合作,醫療機構的IRB當時怎麼處理,衛福部身為醫療機構的主管機關就可以調資料來處理,所以兩邊依法來做職權上的處理。

「我們非常認同要好好處理這個案子,我們也非常震驚」林靜儀說,至於受害學生的身心創傷,如果還是在校生,學校有相關機制,如果受害學生已經畢業了,需要心理輔導,衛福部可以跟相關團體一起協助,不過還是要請教育部提供參與研究計畫的學生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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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體研究法 # 台師大女足 # 抽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