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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政治獻金案訴願結果出爐 維持沒入金額、加重罰鍰撤銷

出版時間:2025/11/25 21:07
政治
陳力維 文章
柯文哲被踢爆政治獻金做假帳,遭沒入5579餘萬元並裁罰。資料照 林林攝 zoomin
柯文哲被踢爆政治獻金做假帳,遭沒入5579餘萬元並裁罰。資料照 林林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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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力維/綜合報導】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針對監察院裁罰其違反《政治獻金法》一案提起訴願,監察院訴願審議委員會今(25)日公布決定書。委員會認定柯文哲確實違反《政治獻金法》,維持沒入新台幣5579萬3888元的金額。至於原處分裁罰的罰鍰金額374萬元,其中120萬元的加重裁罰部分被撤銷,要求監察院需在2個月內另為適法處分,總計維持裁罰254萬元。

監察院原列四大違法情事 總裁罰金額達374萬元

中央社報導,監察院在今年3月指出,柯文哲在2024年總統選舉期間的政治獻金收支有四大違法情形。主要違規包括:一、「故意申報不實」收支金額達6530萬餘元(包含募款演唱會售票、競選小物收入及虛報支出),原處分加重裁處罰鍰180萬元;二、「故意違反法定支出項目」,以高額授權金名義給付木可公司1500萬元,原處分加重裁罰180萬元;三、「未盡查證義務與未依限期返還或繳庫」,裁罰8萬元;四、收受政治獻金超過15日才存入專戶,裁罰6萬元,合計裁罰374萬元。

柯文哲主張:會計師責任、演唱會屬「商業活動」非獻金

柯文哲在今年5月提起訴願時主張,關於申報不實(如虛報86筆支出、浮報人事費等),應歸責於會計師,不應由他負責。他強調,募款演唱會最初規劃為「商業活動」,門票收入不屬於政治獻金;販售競選小物也純屬商業行為。至於給付木可公司1500萬元,他主張是競選活動的業務及宣傳費用。

柯文哲(中)去年出面說明政治獻金爭議。資料照,陳卓邦攝 zoomin
柯文哲(中)去年出面說明政治獻金爭議。資料照,陳卓邦攝

訴願會:柯須為申報負責、募款演唱會認定為「競選活動」

監察院訴願審議委員會認定,政治獻金會計報告書既經柯文哲委託會計師查核簽證,柯文哲自應就申報內容負責。針對演唱會爭議,委員會指出柯文哲曾公開答覆「那個是募款」,且有相關合約及交易明細為證;競選小物也曾在官網公告為「募款小物」,因此認定演唱會活動屬「競選活動」,相關收益皆屬政治獻金。此外,委員會認為,將1500萬元授權金列為「業務費用支出」的規定,僅適用於政黨與政治團體,不適用於「擬參選人」。因此,訴願會裁定維持沒入金額及罰鍰254萬元的部分,原處分沒有違誤。

加重裁罰120萬元撤銷 認定標準要求監院補提佐證

然而,訴願審議委員會指出,原處分在兩項「故意違反」上各加重裁罰60萬元,雖非無據,但未具體說明判斷標準與證據資料,例如柯文哲未申報演唱會及小物販售等「收入」是否為行政罰法所稱的「利益」、是否應扣除相關成本支出等,缺乏具體說明及證據認定。因此,委員會決定將這120萬元的加重裁罰部分撤銷,並要求原處分機關(監察院)在2個月內另為適法處分。

此外,柯文哲也另提起2件訴願,包括申請更正政治獻金申報遭拒、以及函請調閱遭政治獻金法裁罰所列舉的相關證據資料遭拒,監察院訴願審議委員會決定前案駁回、後案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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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柯文哲 # 政治獻金案 # 訴願